第163章趙禎賜字棄疾!
第163章趙禎賜字棄疾!(第2/20頁)
監於推廣洗煤鋼之同時,須另辟高爐車間,按軍器監所頒標準建造新高爐。
軍器監選派熟練工匠赴各監巡回指導。
其三,民用鋼技術有限授權。
由鐵案會同商稅案製定《洗煤鋼民用授權章程》,擇各地忠於朝廷丶素有信譽丶規模相當之民間鐵器工坊,以許可證製授予洗煤鋼生產技術及官營焦炭定向供應資格。
授權工坊須簽署切結文書,承諾不向境外出售技術及產品,違者抄家連坐。
其四,鋼筋試製與量產。
按鹽鐵副使所頒規格,試製用於水泥構築之高爐鋼筋,測試抗拉強度與韌性。
達標後,徐州利國監先行量產,供修路修橋之用。
二丶兵案兵案掌全國軍器作坊及兵器製造,應領任務如下:
其一,車床研發。
以水力或畜力驅動,研製用乾金屬構件精密加工的簡易車床。
技術要求:能對鋼質軸丶銷丶套等回轉體進行外圓車削與端麵加工,精度須保證同批構件可互換組裝。
軍器監集中工匠成立攻關組,限期一年內拿出可實用之樣機。
其二,衝床研發。
研製用於鋼板冷衝成型之衝床,主要用於胸甲丶頭盔等板甲構件的一次衝壓成型,以替代手工鍛打。
可與車床攻關組合並推進。
其三,複合鋼片弓批量試製。
於弓臂上複合高爐鋼薄片,利用鋼材彈力增加射程與穿透力。
弓弩院先行試製樣品,交捧日軍丶天武軍等殿前司精銳試射,合格後批量列裝。
三丶胄案胄案掌甲胄及軍需物資,應領任務如下:
其一,新式鋼製胸甲列裝。
以高爐鋼為材,采用整塊弧形鋼板一次鍛打成型,配帶有護頸與護麵之頭盔。
先行打造樣品若乾,逐項測試其防箭丶防刺丶防鈍擊性能。
測試通過後,步軍以都為單位,騎兵以指揮為單位,次第換裝。
其二,劄甲改製與新甲規製。
會同兵案重新勘定新式甲胄之規製,凡弓弩手與輕步兵配發胸甲及輕型頭盔,重裝突擊步兵於胸甲外加裙甲丶脛甲,騎兵主力配胸甲而舍馬鎧。
舊有步人甲逐步退役回爐。
四丶商稅案商稅案掌天下商稅及關市之徵,應領任務如下:
其一,修路修橋。
配合水泥與鋼筋之量產進度,於京畿路先行選官道一段,以水泥鋪設路麵,以高爐鋼筋為骨架修築橋梁,作為標準示範工程。
取得經驗後,各州府次第推廣。
其二,水泥驛站體係建設。
於官道沿線建造標準水泥驛站,內設青雲車換馬補給之所丶商旅食宿之所丶貨物中轉之所,徹底解決傳統土路顛簸泥濘與驛站殘破之弊。
其三,商用車輛標準化登記。
凡青雲車等四輪商車,由商稅案統一登記編號,徵收車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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