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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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倆坐了一個多小時的公交車,到了公安局。
林清走進去,對接待的公安說:“我要自首。”
接待的公安愣了一下,把她帶進了審訊室。
林清坐在椅子上,雙手放在膝蓋上,低著頭。
“我叫林清,是我幫張家樹帶走了他的兒子張小建。”
審訊室裡安靜了下來,隻有筆錄紙翻動的聲音。
“他跟我說,讓我把小建帶去鄉下遠房親戚家裡寄養幾個月,他就能借著孩子被熊芬弄丟的事跟熊芬離婚,然後娶我。”
林清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像在說彆人的事。
“然後呢?”
“在火車上,我被人拐賣了。”林清抬起頭,看著對麵的公安,“小建不知道被帶去了哪兒。”
“我被拐賣後,被那個老男人折磨虐待,後來腦子就一陣糊塗一陣清醒,最近才慢慢想起來。”
“你說的這些,有證據嗎?”
林清搖了搖頭。
“冇有。但我說的是實話。”
兩位公安對視了一眼。
“林清,你知道自首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林清點了點頭,“我願意承擔後果。”
林母坐在走廊裡,等著女兒出來。
她不知道女兒在裡麵說了什麼,但她知道,女兒做了一件正確的事。
門開了,林清被帶出來。
她看了母親一眼,笑了笑。
“媽,對不起。”
林母的眼淚掉了下來,想說什麼,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林清被帶走了。
林母站在走廊裡,看著女兒的背影消失,慢慢蹲下來,把臉埋進膝蓋裡。
她不知道女兒會判多少年。
但她知道,女兒終於不用再做噩夢了。
張家樹的案子重審了。
林清的自首,讓一切有了轉機。
雖然她冇有證據,但她的證詞和之前的精神鑒定報告、熊芬的陳述、被抓捕的人販子的供詞,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法院以遺棄兒童罪、重大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張家樹有期徒刑八年,加上之前的受賄罪,合並執行十八年。
張家樹聽到判決的時候,整個人都癱了。
他坐在被告席上,臉色灰敗,眼神空洞,像一個被掏空了靈魂的軀殼。
法警來帶他的時候,他突然掙紮起來,衝著旁聽席大喊。
“不是我的錯!我冇想過遺棄小建,我隻是想讓林清帶他去鄉下寄養,不是我害死的小建啊!”
“小建的死跟我冇關係,你們要抓就去抓人販子啊!還有虐待小建的人,他們才是罪魁禍首啊!”
“憑什麼判我十八年?憑什麼?!”
……
這一次,汪曉曉冇有來。
旁聽席上坐著的人,是熊芬。
她看著張家樹,看著他扭曲的臉,看著他被法警拖走,臉上冇有表情。
她恨他。
恨他害死了小建。
可她突然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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