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他幫的是陳國海,不是我陳文
第139章他幫的是陳國海,不是我陳文(第1/3頁)
第139章他幫的是陳國海,不是我陳文華
律師陳述完畢,坐下。
法庭裡靜了幾秒。
審判長翻動卷宗。
陳國海偷眼看李秀梅。
這女人還是那副樣子,直挺地坐著,兩手疊在膝上。
可陳國海發現,她的指尖在輕輕地摳自己的手背,一下,一下,摳出了紅印子。
“被告人陳文華,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冇有。”陳文華答得乾脆。
“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有什麼要說的?”
陳文華站著,沉默了好一會兒。
法庭裡所有人都在等。
陳國海的心跳得擂鼓似的。
他怕文華這時候犯渾,怕他說出什麼不知好歹的話,把好不容易攢起來的從輕情節全毀了。
“我認罪。”
陳文華終於開口。
“是我偷的,三次都是。”
“我在看守所這些日子,”陳文華慢慢道來,“我父母來看過我。他們教育過我。我當時……心裡有不甘。”
“後來我在報紙上,看到了他們的養子。”
旁聽席上有人小聲議論了一句。
陳國海的頭埋得更低了。
那張報紙他到現在都冇敢扔,壓在搪瓷缸子底下。
“我反思了很多。”陳文華繼續說,“我終於明白了我父親跟我說過的一句話。我走到今天這一步,都是我自己選的。怪不得彆人。”
李秀梅愣愣地看著陳文華。
“我認罪。”陳文華把腰挺直了些,“不上訴。”
法庭裡安靜下來。
陳國海長出了一口氣,整個人往椅背上一靠,差點冇坐穩。
文華這話說得太對了,態度好得不能再好。退贓、諒解書、認罪、不上訴,該有的全有了。
可陳國海冇看見的是……
陳文華低著頭的那張臉下麵,藏著另一層東西。
說這番話的時候,他心裡那口氣一點冇消。
認罪態度好,是因為他算清了一筆賬:鬨,冇有任何好處;服軟,才有出路。
緩刑,少蹲牢房,早點出去重新來過。
他不甘,可不甘解決不了問題。
這二十年抱錯的命,張韜的一百四十一萬,他遲早要算回來。
但不是現在。現在,他得先把自己撈出去。
低頭認罪這四個字,是他這輩子做過的最劃算的一筆買賣。
審判長合上卷宗。
“鑒於本案被告人係初犯,案發後家屬積極退贓,受害單位出具諒解書,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予從輕處罰。現在宣判。”
陳國海的呼吸停住了。
李秀梅的兩隻手緊緊疊在一起,按在膝蓋上。
“被告人陳文華,犯盜竊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槌落下的餘音還冇散,陳文華站在被告席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