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4開始的淘金生涯

第212章略懂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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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略懂拳腳(第2/4頁)

熱、解毒、消腫的功能,羚羊血還被認為有止瀉功效。」

「因為能做藥才貴?」

「這倒不是,羚羊皮毛貴是因為它的羊絨能用來做一種高檔披肩,叫沙圖什,在外麵能賣到幾千甚至上萬美元,聽好,是美元。現在一美元差不多當咱們的三塊錢。」

「+,那不是少也要兩萬多塊錢才能買到條披肩。」

「挺嚇人是吧?」

「太誇張了。」

「有錢人的世界,不是你我能想像得到的。彆說國外,就即使國內,有錢的人也越來越多了,所以,彆覺得咱們淘金一年賺個十來萬就多有錢,比起很多人,隻是小巫見大巫。」

「這披肩有什麼好的,怎麼那麼值錢?「

「我也說不來到底好在哪裡,我隻是聽人說,用羚羊絨織成的披肩,可以從一枚小的戒指中間穿過,肯定很輕薄。

一條披肩需要三到五隻羚羊的羊絨,在可可西裡或是格爾木,一張羚羊皮能賣到四五百塊錢,而運到邊界,去印度和尼泊爾那邊,一張羚羊皮的價格就能漲到兩千多塊。「

「一張就能漲到兩千多——這事兒能乾啊,打上一隻,那至少相當於弄到一兩金子,弄上一百隻,那就是十斤。」

武陽的眼神又變得興奮起來:「按照穆薩的說法,弄得好,一次就能弄到上百隻.

周哥,這邊羚很多嗎?」

周景明點點頭:「多——但是這事兒,咱們不乾!」

「為什麼啊?那麼賺錢的事兒。」

周景明的話給武陽澆了一盆冷水,他的反應有些激烈。

周景明想了想:「淘金這條路子,對於我來說,就足夠了,不想涉及太多東西。而且,我總覺得,人吧,總該對這世界,有點敬畏。」

武陽想了一會兒,冇有繼續在這問題上糾結,他相信周景明不願意這麼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而在周景明的記憶裡,本附屬於淘金的盜獵,大概也就從這個時候開始,獨立出來。

他之所以不願走獵殺羚羊的路子,是因為他見過獵殺的場景,屬實太過殘忍,也知道後世為了保護羚羊,所付出的努力。

到了九一年左右,盜獵達到高峰,可可西裡行政上的管轄地,城裡的西部工作委員會,本是為了開發可可西裡的礦產,誰也冇想到,發展到後來,這個機構乃至後來的野犛牛隊,核心任務變成了反盜獵,而委員會的書記索南達傑,還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事兒,是有過電影的,周景明也看過。

獵殺羚羊,終究跟淘金不是一回事兒,也跟為了吃獵殺幾隻野味不同,大規模的獵殺,屬實有傷天和,至少對後世是這樣。

吳福生選擇乾這種事情,在周景明看來,很有可能被人攆出瑪沁雪山淘金場這件事情,大傷元氣。

周景明和武陽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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