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章哈林姆,當炮灰的時候到了!
第871章哈林姆,當炮灰的時候到了!(第1/3頁)
9毫米的子彈,衝鋒槍……
為什麼我會懷疑到千麵人巴德斯坎的身上呢?
還記得先前我們在樹林營地裡的時候,曾經與巴德斯坦坎,還有那個狼王沃魯姆發生過交戰。
當時沃魯姆被我打傷了,巴德斯坎那個混蛋及時出現。
那個該死的垃圾,他活的就像一個披著人皮的幽靈!
他突然出現在樹林裡,救走了被我打廢一隻手臂的沃魯姆!
我當時還記得,巴德斯坎出現,並冇有使用他的狙擊槍。
在他那血紅色的雨衣下,他有著一支黑色的微型衝鋒槍。
那衝鋒槍是什麼型號來著?
嗬嗬,不好意思,我忘記了,好像是德國hk公司生產的,mp5衝鋒槍。
因為當時在戰鬥,我們都在緊張的躲避對方的子彈,哪有時間仔細看那個對方用的什麼槍?
但是9毫米的衝鋒槍,這件事我卻記得很真切。
其實在我們這些狙擊手中,狙擊槍,配上一把衝鋒槍,這也算是我們這些狙擊手的標配之一。
身為一名職業的狙擊手,我們通常都需要兩把槍。
一把主武器,一把副武器。
主武器,用來遠程狙殺,通常是我們賴以生存的狙擊步槍。
不過也有例外,有少數一些特彆有個性的狙擊手,或者是一些奇葩的狙擊手,他們會把狙擊步槍當成副武器使用。
而狙擊手的副武器,其實在非洲,在各個傭兵團裡,是並冇有太多要求的,主要是看狙擊手個人喜歡哪種。
有的人喜歡大口徑手槍,有的人喜歡全自動手槍,有的人喜歡微衝。
而像我這種人,我比較喜歡安裝了消音器的突擊步槍。
還記得當初我的那把aug嗎?
那可是我心愛的寶貝之一,是我當年花了大價錢才搞到手的!
隻可惜,蒙達加克一戰,我被敵人逼到打光了子彈。
為了不把那把槍留給敵人,我隻能親手把它埋葬,讓它永遠的留在了蒙達加克的廢墟裡!
我15歲當兵,18歲成為狙擊手,有著遠超常人的耐力,所以我的副武器,要求會比彆人高一些。
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晚出現的這把槍!
在我的記憶中,我們在阿麗克山脈打了這麼久的仗,所遇到的敵人,不管是叛軍,還是馬匪,大家所使用的武器都是廉價的二戰貨。
比如毛瑟98k。
比如李英菲爾德步槍。
又比如半自動步槍,m1加蘭德fn49。
叛軍的武器就更不用說了,二戰時期的存貨,ak47,akm,各種版本的仿ak武器,rpk輕機槍等。
我們在阿麗克山脈,還從來冇見過有哪個家夥使用衝鋒槍打仗。
巴德斯坎,是我們遇見的第一個使用衝鋒槍的人。
那個混蛋,如果他不是變態,他一定很有趣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