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紅袍公報
第1044章:紅袍公報(第3/3頁)
朝廷名義,發往江蘇巡撫衙門及鬆江府,並明發天下各督府、行省。”
“瑞豐祥紡織廠,罰冇其過去三年全部賬麵利潤及查實之非法所得,用於設立‘蘇州紡織業工傷救助與童工安置專項基金’,由青年複社監管。”
“廠長、主要管事、涉事賬房,一律鎖拿,交由有司,依《紅袍刑律》及《勞動律》嚴審重判,涉事地方官吏,有徇私包庇、玩忽職守者,一並查處,絕不姑息。”
“瑞豐祥廠區及剩餘資產,暫由該廠現有工人推舉代表,組建‘工人生產管理合作社’代管,在朝廷派駐特派員指導下,恢複生產,自負盈虧,原廠主及家族,剝奪其所有權及經營資格。”
“將此案處理結果,刊登於《紅袍公報》及各省主要報章頭版,告訴天下人,尤其是告訴那些還在觀望、還在拖延、還在以為可以繼續按‘老規矩’行事的人。”
“紅袍的‘慣例’,從今天起,要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