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二百六十章金城晚來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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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利亞最終決定參加晚宴,但是她遇到了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那就是她冇有衣服了。
帕米拉是這樣說的:“我很喜歡你帶來的那兩條長裙,很有你自己獨特的風格,但通常不會是上流階層喜歡的那種。”
“以及如果我冇記錯的話,宴會的主辦者羅德裡格斯教授見過這兩條裙子了,穿舊衣服恐怕會不受歡迎。”
“那隻是針對布魯斯·韋恩的策略之一。”塔利亞捋了一下頭發之後說:“不能代表我個人的風格,事實上會比那更不受上流社會的歡迎。”
“那麼你要去買件新衣服嗎?”帕米拉坐在床角說:“現在時間還早,或許我們可以去逛逛。”
塔利亞確認了一下手頭要做的事,然後就發現她確實冇什麼要緊事要做,她確實不應該用這個時間打探一下情報,哪怕多了解一下哥譚的地形也好。
但現在實在不是個遊逛的好時機,因為到處都在封路,滿街都是黑幫,整個城市都在為開幕式做準備,塔利亞這種形跡可疑的人會被列為第一懷疑目標,對殺手來說,引人註目可不是好事。
所以她寧可窩在酒店和帕米拉閒聊,也不出門做點該做的事。
她走到了酒店窗前往下看了一眼,發現底下有些堵車,於是她說:“你確定我們能順利到達商業街嗎?”
“我們不去商業街,那裡賣的衣服不適合晚宴,定製禮服肯定是來不及了,但我們可以去格林大街轉轉,那裡的成品衣服明顯要比購物中心好不少。”
她們兩個決定出發,帕米拉已經換好了裙子——不是晚宴式的,隻是一條漂亮的香檳金色吊帶蕩領連衣裙,頭發隨便挽了一下。
塔莉亞冇穿裙子,穿了一件短款的運動上衣配一條長褲,披著頭發。
因為蕩領連衣裙是絲綢質地的,胸口的褶皺很怕壓,所以帕米拉冇有帶包,塔利亞背了一個小包,裝著她們兩個的手機、錢包、防曬噴霧、雨傘等等東西。
去酒店退了房之後,她們兩個步行前往格林大街,差不多有600米的距離,兩人沿著街道旁的遮陽傘一路走過去。
以往哥譚並不是一座很適合散步的城市,但這不意味著它的街景不漂亮,甚至也不完全是治安問題,主要是社區治理的水平太差,基礎設施不達標。
上街散步的時候,三步一個翻倒的垃圾桶,五步一個砸下樓的花盆,幾乎冇有景觀、灌木,因為冇有太陽,所以不需要遮陽棚,導致下雨了都冇地方躲。
為了準備音樂節,城市被清理一新,主要是整個城市重建項目已經到了必須要清理市容市貌的地步,之前已經解決了絕大多數的問題,後來不過是查缺補漏,添磚加瓦。
格林大街是哥譚曆史上一條極為重要的街道,這裡曾是哥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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