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該當何罪
第三十八章:該當何罪(第3/3頁)
秦陽挑了挑眉,揚聲開腔,字字鏗鏘。
“《大魏軍律》第七條,濫用職權折辱士兵者,亂軍心!”
“第十條,假傳軍令者,當斬!”
秦陽環顧四周,手裡黑刀朝地上的屍體一指。
“這孫大勇逼迫入營新兵在這營門口當眾學狗叫。若是按他的規矩辦了,這新兵的脊梁骨算是徹底斷了。日後上了戰場,就是一幫隻會搖尾巴的軟蛋!”
“這種雜碎惹得全營怨聲載道,更是假借上官之名,肆意拿捏新兵名冊!”
秦陽頓了頓,直勾勾盯著趙都頭慘白的臉。
“那你來教教我,孫大勇該當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