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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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麥嘉推出最新力作《風聲》後,受到眾多影視公司的青睞,其版權之爭從去年11月便開始,包括江文在內的眾多大導都希望購入《風聲》版權。接近兩個月的版權之爭把《風聲》的版權費推向百萬大關,而麥嘉表示不會太看重錢,更看重影視公司的實力。”
“《風聲》的版權之爭進入最後階段,目前,麥嘉已經和華藝兄弟公司的老總王忠軍、王忠磊多次接觸,雙方達成了‘強烈’的合作意向。此次版權之爭或可確定華藝勝出。”
“《風聲》之爭再現波瀾。記者昨日從中影了解到,青年導演李秋棠通過中影董事長韓三坪向麥嘉表達了對《風聲》小說的喜歡,希望獲得《風聲》小說的影視版權,將之改編成電影搬上大熒幕。韓董在采訪中透露,李秋棠目前還在新戲片場,無法和麥嘉麵談,但為表誠意,李秋棠手寫了一封萬字長信,闡述了自己對《風聲》的理解以及對《風聲》故事改編的想法,信已由韓董之手交給了麥嘉。”
“李秋棠作為華藝公司的簽約導演,此次卻聯合中影與華藝相爭,看來李秋棠和華藝公司之間存在不為人知的矛盾。”
這條就有點誇大了。
但說李秋棠和華藝之間有矛盾倒也冇錯。
雙方在《目中無人》上合作的比較愉快,矛盾的起點就是《揚名立萬》。
誰叫華藝不給錢了!
《揚名立萬》演員、場地、道具都準備好了,你告訴我你不給錢?我給你公司拍片子,你還要我自己去拉投資?!
我還用了你公司這麼多演員。
王氏兄弟自始至終不發聲,默認下麵的人這樣對李秋棠,真當李秋棠是泥捏的?
這冤說大不大,說小也不算小。
韓董前幾天來劇組探班,他才請韓董代他向麥嘉求購《風聲》。
再者說了,李秋棠不是華藝的簽約導演,華藝隻是擁有他影片的優先投資權,華藝不能約束他自由選擇項目。
他看中了《風聲》,自然可以和華藝競爭。
從李秋棠跟華藝簽的合同上來說,是這樣的冇錯,但外人不會這麼看啊。
應該說,李秋棠的萬字長信起到了作用,麥嘉看完後專程給李秋棠打了電話,兩人又在電話裡溝通了很多關於《風聲》的改編事宜。
李秋棠在電話裡提出一個觀點:“要拍出信仰。
“這群人犧牲生命做這些事,不是因為小家小愛這種東西,更不是因為簡單的複仇心理,這種格局太小了。他們做這些事,是因為他們真的相信xx理論,他們真的相信自己可以創造一個新世界。
“拍這種片子要偷懶可太簡單了,我大可以采用好萊塢商業片的手法,我殺鬼子是因為鬼子殺了我家人,或者說鬼子抄家給我留下了心理陰影,所以我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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