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骨相雷同識至親
第27章骨相雷同識至親(第1/4頁)
“《千金方》第二十三卷記載的一種毒藥,主要成分是濃硫酸和幾種西域草藥。這種藥塗在屍體上,能在一夜之間把皮肉全部化掉,隻剩下骨頭。但化骨散有一個副作用——它會滲進骨頭裡,把骨頭染成暗綠色。而且,化骨散對骨質的腐蝕是分層的,越是靠近表麵的骨頭腐蝕越嚴重,深層的骨頭反而完好。”
她拿起頭骨,翻過來看底部。
枕骨大孔的位置有一道刀痕,很細,很直,像是用極薄的刀刃劃出來的。
刀痕的底部還嵌著一小塊淡黃色的東西。
她用鑷子把那一小塊東西夾出來,放在掌心看。
是一小塊蠟。
上官樓說道:“有人把頭骨打開過,取走了裡麵的東西,然後用蠟封住了切口,頭骨裡原本藏著什麼,被拿走了。”
“頭骨裡能藏什麼?”蕭落焰問。
“可以藏很多東西。信物、密信、毒藥、甚至是另一把鑰匙。但藏東西的人一定要在死後才能藏,因為活人的頭骨是打不開的。隻有人死了,骨頭上的軟組織全部腐化之後,才能用刀切開枕骨大孔。”
她繼續往下檢查。
頸椎骨的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有輕微的錯位,不是病理性的,是外力造成的——有人在死者活著的時候掐住了他的脖子,用力扭轉,折斷了他的頸椎。
這是致命傷。
肋骨上有六道刀痕,分布在左邊第三根到第八根之間,深淺不一,像是有人用刀反複割過。
但刀痕的邊緣很整齊,冇有砍劈的毛刺,說明用的刀很薄很鋒利。
尺骨和橈骨上也有刀痕,集中在手腕位置。
左手腕的刀痕比右手腕多,說明凶手是右撇子,用左手按住死者、右手持刀。
股骨和脛骨上反而冇有刀痕,乾乾淨淨的,像是凶手刻意避開了這些部位。
上官樓把所有骨頭逐一檢查完之後,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泥。
“死者是男性,大約五十歲上下,身高五尺七寸左右,體型偏瘦。死亡時間在三年以上。致命傷是頸椎折斷,死後被人用化骨散處理過,骨頭上的刀痕是取東西的時候留下的。”
“取什麼東西?”
上官樓回道:“取藏在頭骨裡的東西。頭骨枕骨大孔被切開過,裡麵原本藏了東西,被凶手拿走了。凶手是右撇子,身高大約五尺八寸,體型中等。他對人體結構很熟悉,因為他切開枕骨大孔的時候冇有傷到周圍的骨質,說明他知道從哪裡下刀最省力。這種人不是屠夫就是醫生。”
“三年以上的白骨,還能判斷得這麼細?”蕭落焰問。
上官樓說道:“能。骨骼上的刀痕是永久性的,不會因為時間消失。化骨散腐蝕的是軟組織,對骨質的侵蝕是均勻的,不會改變刀痕的形狀。隻要骨頭還在,刀痕就還在,該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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