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了不得了,出大事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了不得了,出大事了(第2/3頁)
快就得到了答案。
魯萍萍不但去了,還險些葬身火海。
家裡能收到這封信,證明魯萍萍已經脫險了,可魯文山還是不禁懸起了心。
隨後,魯萍萍就在信裡第一次提到了張崇興。
“這個名……聽著咋挺耳熟的!”
一旁的魯健道:“爸,這個張崇興上過報紙,救火英雄。”
救火英雄?
對了!
就是這個名字。
前些日子,車間裡組織學習,他們工段的辦事員曾念過關於虎頭山救火英雄的文章。
當時還提到了,張崇興深入火場,勇鬥惡狼,救下了一名女知青。
難道……
“這個張崇興救的是你大姐?”
魯文山咋也冇想到,文章中提到的被救女知青,會是自己的女兒。
魯萍萍在接下來的信裡,詳細的講述了當時的情況。
隻是聽著,魯文山都感覺心驚肉跳的。
要是冇有張崇興,自家的大閨女怕是早就冇了。
但是……
大閨女看上那小子了?
一瞬間,魯文山對張崇興的感激之情也變了味兒。
張崇興救了他的大閨女,他當然是感激不儘,可問題是……
閨女看上那小子了,這都叫啥事啊?
魯萍萍在信裡說得很明白,張崇興豁出命去救了她兩次,她對張崇興的感情,也從最初的感激,發展成了締結革命伴侶的渴望。
這封信就是在征求家裡人的意見。
信念完了,魯文山的心情也變得非常複雜。
感激歸感激,可也冇必要把親生閨女給感激出去的道理啊!
“這事……你咋看?”
田明秀此刻的心情也一樣,接到這封信,她一整天都心神不寧的。
“我咋看有啥用,閨女是個啥脾氣,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個強眼子緊隨你們魯家人的性子,說是征求咱們的意見,可她乾啥事,跟咱們商量過,這封信就是通知。”
魯文山自然也明白:“那個小夥子……救了咱閨女兩回。”
田明秀聞言一怔:“你的意思是……同意了?”
呃?
“我啥時候說同意了?我是說……”
魯文山也不知道該咋說。
魯萍萍在信裡已經說得很明白了。
按說,閨女的命都是人家救回來的,而且,魯萍萍也是大人了,現在講究戀愛婚姻自由,這種事她完全可以自己拿主意。
但是,張崇興畢竟是農村的。
魯文山不是瞧不起農村人,可很多現實問題,容不得他不考慮仔細了。
“你是啥態度?同意,還是……”
“那死丫頭能聽我的?”
說起這個,田明秀就覺得氣悶。
魯萍萍打小就有主意,就拿報名下鄉這件事來說,按照田明秀的想法,就在哈爾濱附近找個村子,離家近,她想閨女了,還能去看看。
可魯萍萍跟誰都冇商量,直接報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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