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審刑錄

第二十七章:有難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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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有難同當(第1/3頁)

蘇黎心念一動,又在旁邊找了找,果然在不遠的地麵上找到了半枚不怎麼清晰的鞋印。

她用手丈量了一下,長約三寸,寬度約兩寸半,這麼一換算的話,鞋印的主人身量應當不高,約有五尺一寸左右,這也是尋常百姓的身量。

順著這個鞋印,蘇黎的視線在鞋印、屍體和雜草之間來回看了幾眼。

她突然想到,凶手砍下受害者的頭顱的時候一定會有響聲以及大量的血液飛濺出來。

想要不引起人的註意,要麼是夜深人靜之時,要麼是鬨市初開之時。

那他要如何隱藏身上的血跡呢?是提前做了些防護,還是有彆的法子躲過外頭人的視線。

可是這三個地方相距甚遠,他不可能殺完人就回到家中,就算他在殺人之後換了一件新的衣裳,那些沾了血的舊衣裳又在哪裡?

要知道,對於尋常百姓來說,一身衣裳可算是一筆大的開銷,輕易不會舍棄。

就拿冬衣來說,一些窮苦的百姓會在春天到來的時候把冬衣當掉,換些吃喝糧種,等秋天糧食打下來了的時候,再去把冬衣贖回來。

這殺一個人就廢一件衣裳,莫不是凶手家境良好?

可如果那些血衣被凶手帶走,回去漿洗一番,然後接著穿呢?

不不不,蘇黎很快否定了這個猜測。

很簡單,現在的衣裳大多是粗布麻衣,這種衣裳最大的特點就是耐臟,結識,血跡染上去的話很難清洗掉,就算能用其他痕跡掩蓋起來,味道也不會輕易散去。

所以要麼是凶手相對富裕,殺一個人就把血衣丟了,要麼就是此人有法子在殺人的時候用什麼東西擋住了血跡?

現場並冇有找到這類的東西,就說明是被凶手帶走了。

什麼人能夠在大庭廣眾之下抱著滿是血跡的東西,不被人發現離開呢?

蘇黎覺得自己的腦子快要爆炸了,某個可能即將衝破腦海。

她甩甩腦袋,想要把心中的雜念去掉,集中精力來思考。

就在這個時候,陳舟忽然小聲喊道:“小黎子,有情況,快藏起來!”

蘇黎心中一驚,連忙吹滅了手中的燈籠,然後猛地起身。

但她的動作太快太急,在起身的一瞬間,她眼前一黑,腦袋一陣恍惚。

糟了,一定不能被發現,快藏起來!

抱著這樣的念頭,蘇黎的身體比腦子反應的更快,下意識的往巷子深處走去。

然而禍不單行,就在她往裡走了兩步的時候,突然腳底打滑,身體不受控製的往後麵倒去。

完蛋了!這下子不被發現都難。

蘇黎在心裡給自己點了一根蠟燭,腦子已經開始思考被抓到之後要怎麼跟謝辭狡辯了。

然而就在她以為自己會在劫難逃的時候,一雙健壯的手臂忽然扶住她的肩膀,扶著她穩穩站立。

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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