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真名
第一百七十四章真名(第2/3頁)
溫熱的液體不受控製地流了下來,滴在手背上。
好家夥,僅僅是念了一遍那女魃的真諱,身體居然就產生這麼大的負荷。
我趕緊扯過床頭的紙巾塞住鼻孔,仰著頭緩了好一會兒,腦仁那種炸裂般的抽痛才稍稍平複。
也就在這一刻,我才突然明白那段血契的真正含義。
所謂的血契,確實如同慕顏說過的那樣,我和女魃之間達成了某種咒契。
但這道契約並不是完整的,而僅僅隻是第一步的寄靈。
也就是說,女魃雖然被封印在黑曜石匕首裡,但我充其量就是個看守監獄的獄卒。
犯人雖然出不來,但也絕不會聽獄卒的話,甚至有機會還會想著把獄卒掐死。
這一點,倒是和一些正統道藏裡,不輕易示人的門道有些相似。
無論梅山教的收魂水,還是茅山術的養鬼甕,核心邏輯都是,形具而神不備,則法不靈。
簡單來說即便儀式流程做足了,但卻缺失核心的神念,那麼施展的法術也不會靈驗。
那麼神念是什麼?
在真正的法教傳承裡,以畫符咒舉例。
外行人看熱鬨,可能會覺得符頭、符腳畫得龍飛鳳舞就是好符。
其實那都是徒有其表,誰還不會照著葫蘆畫瓢了。
實際上一張符能不能靈,關鍵在於那一筆符膽。
畫符膽的時候,道士需要在腦海中觀想神靈的樣子,落下請召神將的秘諱。
隻有註入了精神和神靈名諱的這一筆,這張符才變成了法器。
不知道這個諱字,你燒再貴的香,踏再標準的禹步,請來的也不過是路邊的孤魂野鬼。
而一旦掌握了諱字,哪怕不設壇、不焚香。
隻要心中默念,一聲斷喝,也能請神將歸位,鎮煞驅邪!
《六甲秘祝》裡也曾有句話。
“山川之精,物老成怪,皆有真諱。”
“知其名,則不能為害;呼其名,則聽命於我。”
這就是俗話說的鬼怕喊名,神怕請令。
還珠話說,掌握了鬼神真名,才能讓施術者的意誌與鬼神的真諱合二為一,法術生效。
而我跟女魃簽下的那道血契就是這樣的道理。
隻有知道女魃的真名,我的意誌才能順著血契降臨到她的本相上,獲得喚役鬼神的權柄。
我正想著,突然猛地愣住,隨即緩緩轉頭看向窗外。
初升的陽光並不刺眼,但我的眼眶卻不知為何有些發酸。
我這人,天生就不是悲春傷秋的料。
但直到這一刻,我才真正讀懂了,當年師父逼著我啃那些閒書時的良苦用心。
記得剛入行那會兒,師父除了教我怎麼定穴、下鏟,就是逼著我讀一堆亂七八糟的古籍。
什麼道家的《雲笈七簽》裡的存思法,陰陽家的《五行大義》。
還有什麼民間神神叨叨的《魯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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