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冠軍
第153章冠軍(第3/3頁)
公司給你提供資源,例如一年出多少張專輯,拍攝多少部mv等等,但歌手也同時受到公司相關規定的約束。
而成立個人工作室則不然,雖然同樣依附於娛樂公司,需要用到公司的資源,但從法律意義上,歌手相當於自立門戶,本質上與娛樂公司是“合作”而非“雇傭”關係。
當然,個人工作室也就意味著“自負盈虧”,但也擁有更多的自主權。
實際上,兩種方式並冇有絕對的好壞,隻有適合與否之分。
對葉知秋來說,自然傾向於選第二種方式。
一是他對自己的作品有絕對的信心,第二種分成的模式,其實是利益最大化的。
二是他不喜歡約束,如果與華海娛樂屬於雇傭關係,對方自然希望自己將全部精力放在歌手事業上。
然而葉知秋知道,自己日後所涉及的領域必然不止音樂,小說就是其中重要一個。
因此,在s級合同框架下的工作室模式,是目前最適合葉知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