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現華人首富,乾死前任(為R佬加更)
第677章現華人首富,乾死前任(為R佬加更)(第10/13頁)
、和記在全國多個核心城市的超過二十幅巨型「囤地」赫然在列,每幅地的位置、麵積、拿地時間、規定開工時間、當前估值均被詳細列出。
從業相關行業的都知道,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的,可以征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
下麵是關鍵,也是這一政策堪稱致命的所在一
滿二年未動工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是實際上是為了防止地產企業占著茅坑不拉屎,但在實際操作中,出讓合同中的動工開發期限本身可以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延長或重新約定;
開發商常常將延遲歸咎於「規劃調整」、「市政配套未到位」、「考古發現」、「居民拆遷受阻」等「非企業自身原因」。
地方出於招商引資、維持關係、避免法律糾紛或擔心影響後續土地出讓等考慮,往往對此采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不會輕易動用無償收回這一極端手段。
但現在我從上到下對此做嚴格要求,又有什麼問題呢?
這本來就是法律規定啊?
不能說你們以往占了便宜不吭聲,現在不叫你占便宜了,就開始哇哇叫吧?
而前華人首富在改開初期,手裡握著大把的現金在內地買買買,多以極低的價格購入但遵循「龜速開發」的策略。
這種做法的核心,在於以極低的成本在早期獲得核心城市優質地段的土地,然後通過有意拉長開發周期,等待周邊配套成熟、土地價值自然飆升後,再開發銷售或直接轉讓土地,以此實現超額利潤。具體而言有2001年拿地的北平禦翠園,分三期開發,最後一期2023年才預售,整個周期長達22年;東莞海逸豪庭,是上世紀90年代拿地,開發周期跨越近30年,期間多次被征收土地閒置費,但土地未被收回;
北平譽天下項目,1993年參與開發,完全掌控地塊後預計完工時間一再推遲,整個開發周期長達25年;蓉城南城都彙項目,2004年拿地,拖延開發16年後,於2020年將項目股權轉讓,淨賺約50億元……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而李家至今還未從內地撤走的資產,大多屬於這種準備慢慢待價而沽的大宗土地,於是乎現在從深埋在地底的寶藏,成為了燙手的炸彈!
幾乎是第一時間,以郎先平為首的專業、業務財經人士和博主都發言雷鋒精神幫助他測算,得出的結論如果想保住這些土地不被無償收回,李家必須在極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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