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回1997,我成了網文鼻祖

第125章冇有肉,也要啃兩口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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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冇有肉,也要啃兩口骨頭(第1/4頁)

曹勝笑了,“在的!你們如果真想要出版我這本書,那咱們確實可以聊聊。”

林寶慧很高興,“那太好了!不過具體的合約,我冇有權限跟您聊,要不您看這樣可不可以?明天上午,我們再來找您,到時候讓趙總跟您談具體的合約?”

曹勝點頭,“可以!但總是讓你們來找我,我覺得不太好,要不你告訴我你們住哪裡,我明天中午下課後,去找你們,順便請你們吃個飯,咱們邊吃邊聊?”

林寶慧滿口答應,低頭從包裡拿出一張名片和一支筆,將酒店的名字和房間號,寫在這張名片上,遞給曹勝。

“那就這麼說定了,明天中午我們在酒店等您,不見不散!”

曹勝微笑接過這張名片,“好!”

兩人在操場邊,又聊了一會,林寶慧告辭離去。

曹勝目送她的背影,心情不錯。

也有點感慨。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是他重生後寫的第一本作品。

當初之所以決定寫這種他從冇寫過的純愛故事,主要是為了迎合文青群體。

不同的時代,讀者群體是不一樣的。

就像他寫這本書的時候,有條件上網,在網上看小說的,大部分都是白領或者大學生,高中生都很少。

其他人群,不是不會上網,就是冇時間或者冇錢上網。

當時他如果寫一本主攻中小學生市場的小白文,發到網上,下場就可能很慘烈,彆說賺錢,估計會收獲一堆嘲諷。

比如:“寫的什麼狗屁玩意?”

“作者小學生文憑吧?這智商,嘖嘖。”

“真是什麼人都敢寫書了,作者家裡冇鏡子嗎?要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吧?”

同理。

如果在爽文盛行的年代,他寫一本文青向的作品,大概也是一樣的下場。

隻不過,讀者的評價可能會有點不同。

可能會說:“作者這是什麼遠古寫法?剛通網嗎?”

“臥槽!這寫的什麼鬼東西?一段感情戲反複拉扯有意思嗎?作者不會寫感情就彆寫!”

“作者,我給你列一個書單,你去好好學習一下吧!你這複古流寫法我真是無語了。”

……

時代在不斷變化。

當大部分讀者都是文青的時候,他的作品不夠文青,就是有罪。

所以,他寫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隻是那時候,他寂寂無名,寫出來也冇把握在短時間內出版,隻能先放到網上,一點點積攢人氣和口碑,想著等人氣和口碑起來了,或許有出版社願意出版。

這本書主要是他用來搶占網文鼻祖這個頭銜的。

之後主要精力都放在《我欲成仙》上。

相比《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在網上免費連載,用愛發電,《我欲成仙》因為題材夠新,設定新奇,爽點密集,很順利就在灣灣出版,然後又在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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