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4章自力更生,服務大眾
第1744章自力更生,服務大眾(第1/3頁)
對於小姐姐的這個問題,我微笑回答道:“供養一詞本身就源於佛教。在道教中,道士是不能輕易接受供養的,這一點跟佛教截然不同。”
小姐姐好奇問道:“那是為什麼呢,道士也是修行者,要住廟修行,如果不接受供養,那他們怎麼生活?”
這個問題我門清,怎麼生活?自力更生啊!
老祖宗傳下來那麼多寶貝,山醫命相卜,哪個不是生存之道?
但這個事說起來,還得仔細講講,於是,我便不假思索地給她解答起來:
首先,道教對於財物的規矩是:不得妄取人一錢以上物。不得多積財物不思散施。不得有盈餘衣物不散窮人。
簡單來說,道士無功不受祿,除了不能妄取彆人財物,若有多餘的還不能留,要散出去救濟窮苦人。
因為道教一直強調的是:不可積財過度,不可貪圖供養,不得盜竊貪利。
道教的主張也一貫都是:非我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反對非法獲取與過度積聚。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道教理念認為,我們整個人都不屬於自己,是盜用了陰陽中和之氣成就了自己的生命,構成了自己的形體。
這裡的盜不是偷盜,而是出自道家經典《黃帝陰符經》,其原文是: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
關於這個“三盜”的理論我就不展開講了,大家自己做閱讀理解,感興趣的去查查資料,相信會有所感悟。
所以,道教認為身外之物並不屬於自己,如果視為私有,就是生出了私心,違背了天地德行,遠離了道。
《道德經》中說: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大道無私,道生萬物,而不占有,道養萬物,而不據其功。
所以,道士就是從事於道者,一切行為以及內心要同於道,這就是道士為什麼不能輕易接受供養。
從這一點來講,佛教宣揚的是:供養佛法僧三寶,會有莫大功德和利益。
但道教並不要求信眾去供養道士,而是要求道士入世,講究自養和濟世,憑自身的本事,通過宗教服務來濟世利人,然後獲得回報。
說起來,道士這個職業真的不好當,山醫命相卜每個都得學,冇點本事可能連飯都吃不上。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和尚托缽乞食,到處化緣,但雲遊的道士一般都是在天橋底下擺個攤,給人測字算卦看風水,取名看相批八字。
你甭管他看得準不準,起碼他是自力更生,冇張嘴跟你要。
那麼,在廟裡的道士,都靠什麼維持生活呢?
目前來說,道士的基本生活來源,大致有三種:
第一種就是住廟的道士,會有單費,相當於廟觀裡給發的工資,很少,每個月一般就幾百塊,說實話買貓糧都不夠。
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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