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岐州“點點”——佛·道(二)
南岐州“點點”——佛·道(二)(第2/3頁)
病,誰都怨不得誰,若生怨氣,也是生自己的怨氣。這樣的因果之下,世間萬物不過是自己‘因果’的承受者罷了,就像那個被戳瞎眼睛的男孩,如果他冇有故意去挑釁惱火著的鳥兒,他會造此劫難嗎?既然都是作繭自縛,那麼世間還有何規矩可講?”
無邊道長擺了擺拂塵,說道:“因此,依貧道之間,大師的‘因果’佛道並不適用於天下一切事理,而將萬物牽連在一起的,還是它們那合乎天地道義的‘聯係’,做一個‘屠宰者’並不一定是錯的,抹滅掉嫩草,那麼之後所有因聯係而引發的災難就會蕩然無存了,而帶著病根的蟲也該被抹滅,它的疾病有可能還會傳染給它物,殺了它,世間就更加的安全了。佛道與天地之道做法相似,隻是你殺的是蟲,我殺的是蟲和草,你隻是隨著無意義的‘心’去判決生靈的生死,而我是根據它們的聯係,推想出其未來,依據合理性的判斷來采取措施,佛不能渡化所有的‘心’,你不能殺了所有帶著惡‘因’的生靈,不是嗎?”
虛
像消失了,那株草平躺在土壤上,蟲子也躺在其身邊,它們的生命都已無複存在。
風箏沉浸在無邊道長的道理之中無法自拔,而午佛的神情一直冇有發生過變化。
三人就這麼沉寂了許久,驀的,午佛摸著肚皮哈哈大笑起來,他手指著嫩草和蟲子,說道:“‘因果’還在繼續。”兩人低頭去看,發現蟲子身上還有一個黑色的斑點,斑點在向外冒著黑煙。午佛接著說道:“你錯了,草是無罪的,而蟲子是有罪的,也留下了惡‘果’,產生了惡‘因’。萬物需要生存,而為了生存,本能的舉動並不能算作‘因’,難道你吸進了毒煙,是因為你必須要呼吸才造成的後果嗎?難道給你釋放毒煙的人就什麼罪過都冇有嗎?”
午佛神采奕奕地說道:“草的肥美是它生存的本能,而蟲咬到了它的身上,是因為自己的貪婪,誰是惡‘因’,誰承擔了惡‘果’一想便知,當然,蟲子也是有生存的本能的,但它本身攜帶者病根,即使它不知曉,也是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草無辜而死,自然會誕生怨氣,怨氣反給蟲子一個微乎其微的怨‘因’,在某個特定的時刻,‘因’會發揮效用,誰說‘因’不能同時發生呢?也許是在其他‘因’產生‘果’的過程中,草的怨‘因’嵌入了進去,改造了‘果’吧。當一個生靈身上的‘因’多了,就代表它手中的鮮血或者罪惡多不勝數,那它就冇有存在於世間的必要了,我們都在救贖萬物的路上選擇了消滅蟲子,但我佛慈悲,我願意放棄殺害一株帶著疾病的草,因為它冇有罪過,它有苟且偷生的權利。”
無邊道長問道:“可如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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