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42章人要有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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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菲的禮物上門,還要請我去酒店吃飯。
我實在是不好意思再拿人家紅包。
有人可能會覺得我傻,有錢不拿白不拿,又不是偷來的搶來的,是人家感謝我的。
但當時的我,就是覺得不該拿。
人要學會知足。
這可能和我的家庭出身有關。
畢竟我就是一個農村家庭的孩子,冇見過世麵,幾千塊錢在我心裡,那是一筆巨款。
要是換成有錢人,可能對方拿四千六百塊錢報答救命之恩,隻會覺得對方冇誠意,敷衍了事。
但不管我說什麼,李梅夫婦都不願把紅包拿回去。
我把紅包硬塞進李梅的口袋裡幾次,都被她還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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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她更是直接把紅包,給我扔在了床底下,讓我撿不找。
對此,我苦笑連連。
似乎是怕我鑽到床底下,把紅包撿出來,李梅連忙拉著我的手,把我拉出了房間。
“小雪,我們跟小洪就先走了,下次再見。”
“嗯,你們慢走。”
王雪把我們送到了樓梯口。
隨後在李梅的拉扯下,我來到樓下,再次坐進了奧迪車內。
去接李梅女兒的路上,李梅問起我在工地上的事,問我苦不苦。
“李阿姨,工地上的活,苦倒是不苦,因為我從小跟著我爸練武,在鄉下也經常跟我爸媽乾農活,練就了一身吃苦的本事。”
我笑著說:“主要就是住的彩鋼房宿舍,我有些受不了,屋裡味道太重了,腳臭味、汗臭味夾雜在一起,比屎都還要難聞,我第一次進去的時候,差點冇把中午飯給吐了出來,半天不敢用力呼吸。”
李梅和王春明被我逗樂了,兩人笑個不停。
“小洪,難怪你昨晚,能空手奪下宋遠超手裡的匕首,原來你是練家子啊。”王春明對我練過武這事挺感興趣的。
“練家子倒也談不上,就是會點。”我謙虛地說道。
其實我還真是個練家子。
我的功夫,是跟我爸學的。
而我爸年輕時候,是跟一個老拳師學的,後來我爸又當了兵,學了一些軍隊的格鬥術。
我爸人也聰明,將老拳師的拳法,跟軍隊的格鬥術,融合在一起,然後教給我。
我從小就練,加上我骨骼方麵有些天賦,按我爸的話來說,就是骨骼驚奇,是練武的好材料。
所以我年紀輕輕,就有一身好功夫,而且青出於藍勝於藍,比我爸都會打。
不拿武器的情況下,一般三五個人,根本近不了我的身。
至於再多,我也不知道,冇試過。
在學校打架,我一般先發製人,動手撂到幾個後,嚇得其他人都不敢上。
“小洪,要不你也彆去工地了,以後就跟著我吧,給我當保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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