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典獄長,正式連接!
第71章典獄長,正式連接!(第3/3頁)
音恢複了那個熟悉的亢奮頻率,“我現在就跟老馬請假!不,不請了,直接辭!老子不演死屍了!老子要當經紀人了!”
“冷靜點,先把今天的戲拍完再說,彆他媽走得太難看。”
“好好好,我忍,我最後再死一次!以最崇高的敬意!”
掛了電話,林辰把手機扔到枕頭上,仰麵躺著。
八十萬,真有點激動,長這麼大,第一次即將擁有這麼多錢。
但,激動也就維持了幾分鐘。
這個數字放在三個月前,對林辰來說肯定是一筆天文數字。
但現在,好像也不能乾多大的事。
所以這筆錢不是終點,是起點。
下午兩點,製片助理的電話準時打來,對接合同細節。
林辰一個人坐在酒店書桌前,麵對著這份長達十二頁密密麻麻全是法律條款的演員合約。
冇有專業的經紀人幫忙審閱,冇有法務律師把關,他隻能靠自己漢語言文學的專業。
條款大多是行業標準格式,但第七條引起了他的註意。
“乙方同意在宣傳期內配合甲方安排的一切媒體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綜藝錄製、商業站臺及線上互動……”
林辰用酒店的圓珠筆在這條下麵畫了條線。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先把錢拿到手。
他在最後一頁簽了名字。
筆尖落在紙麵上的時候,手穩得像做了十年外科手術的主治醫師。
簽完之後他拍了張照片,發給三個人。
第一個發給趙陽,趙陽秒回了一個長達三十秒的語音,內容全是各種頻率的尖叫。
第二個發給老鬼,老鬼回了五個字:“冇給我丟人。”
第三個發給張勁。
張勁回得最慢,過了五分鐘才來了條消息。
“彆光顧著樂!等我右手好了,你必須要好好教我!絕不許藏私!”
“放心,包教包會!“
就在這時,手機又震了一下。
趙陽發來第二條消息,是一張截圖,明早七點半,義烏到上海虹橋的機票,。
下麵跟了一句話。
“哥,我到了之後先乾啥?”
林辰想了想,回了五個字。
“先買套西裝。”
“我穿西裝乾嘛?”
“都當我經紀人了,不得弄套好裝備啊?這不是你說的嗎?”
趙陽秒回,隔著屏幕都能感覺到那股興奮勁兒:“那我馬上去義烏商貿城買,就那家阿瑪尼!”
“換一家。”
“為什麼?”
“上次那件,鷹標少了兩根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