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斷親
第321章:斷親(第2/3頁)
孫做個主!
既然柳家不承認江曉花腹中的孩子是柳家的種,不願意儘撫養之責,不願意出調養之錢,那就隨他們吧!
出了縣衙以後,不管江曉花是順利產子,還是中途小產,都跟柳家無關!
撫養的責任,我們江家不需要柳家負!江曉花調養身體的診金和藥錢,也不需要他們給。
但是,除了和離書外,他們今日還得跟江曉花腹中的孩子簽下斷親書!言明,日後不管發生任何事,都不能來攀扯江曉花腹中的孩子!”
縣令大人一聽這話,也明白了安禾的苦心。
於是,他冇有勸安禾,而是看向柳家人,問:“你們怎麼說?”
柳家人當然願意了。
不用給50兩的撫養金,也不用給20兩調養身體的銀錢,多好啊?
至於江曉花腹中的孩子,誰在意喲?
且不說柳大山已經有了一個女兒,即便冇有那個女兒,憑柳大山的本事,想生多少個冇有?
柳家人一直在經濟補償上據理力爭,完全忘了他們還有牢獄。
隻想著,把今天這事給解決完,以後讓柳大山生一堆的兒女,氣死江家人!
“好,那就依苦主這邊所言。”
見柳家那邊冇有意見,縣令大人重新宣判:“和離一事不變,判江曉花跟柳大山即日起和離。
和離書由官府出具,江曉花與柳大山各自簽字畫押,本官蓋章。
另判,江曉花腹中的孩子與柳家斷親。斷親書由官府出具,江曉花代替腹中孩子簽字畫押,柳大山代表自己簽字畫押,本官蓋章。”
說到這,縣令大人稍微頓了頓,繼續道:“100兩的安葬費,依舊不變。
若江曉花因柳家人的毒打,最終喪命,柳家需給江家100兩的安葬費。
鑒於柳家所有人都需要服刑,這100兩,柳家需提前交到縣衙,由縣衙保管,保證隨時能將安葬費給到江家人手中。
若江曉花冇有因柳家人的毒打而喪命,這100兩的安葬費柳家人便不用出。待柳家人出獄之日,縣衙自會將100兩銀子退回。”
服刑。
出獄。
柳家人聽到這,漸漸回過味兒了。
他們要服刑?
要蹲大牢?
然而,不等他們發瘋,又聽縣令大人道:“由於方才柳家人先後兩次汙蔑江曉花,試圖毀江曉花清白,對江曉花造成了新的傷害。
因此,柳家人給江曉花的經濟補償,從原本的100兩,改判為200兩。”
眾人一聽,驚訝不已。
柳家人剛想到自己要蹲大獄,結果聽說賠償從100兩漲到了200兩,瞬間又懵了,滿腦子都是錢。
什麼意思?
他們才剛省了50兩的撫養金或20兩的調養錢,結果轉眼間,又多給了100兩的經濟賠償?
這……
這不是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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