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傳喚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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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傳喚送達
信使是午後到的。
此時馬修·格蘭正在偏屋裡抄經。直到手上的經抄完了,他才擱了筆看向門口。
信使站在門檻外。“格蘭修士。法務院公函。需本人簽收。”
信使把封套遞過來。封套正麵寫著他的全名與教職,背麵火漆封口,漆上壓著那枚銜卷軸的雀。
馬修接過封套。
“簽這裡。”
信使指了指回執冊上的一欄,馬修握筆寫下名字。
信使收了回執轉身就走。馬蹄聲從後院響到前院,又遠了。
偏屋裡隻剩他一個人。
他把封套放在那本抄了一半的經冊旁邊。窗外有風,吹得經冊的紙邊一翹一翹。
過了一會兒他才拿起裁紙刀沿封口劃開。裡麵是一張對折的公文,他一行一行讀下去。
“……科倫案補充追訴期發現新經手憑據,需當事人補充證詞。茲傳灰枝教區書記修士馬修·格蘭,於收函之日起十日內,赴凜冬城法務院駐北境分署配合證詞補充程序……”
他註意到公文末尾有一行小字,是他冇見過的格式:
“本傳喚不影響當事人依例享有的陳述權與申辯權。”
他在科倫案裡聽過依例享有這四個字。那一次,依例享有的結果是被行政調離,換一個教區繼續任職。
他當時以為那是寬容,現在他不確定了。
天還冇黑他就寫了信。
他坐在桌前把公文攤在左手邊,把信紙攤在右手邊。他寫了又劃,劃了又寫,墨在紙上留下道道黑痕。
最終他隻留下一段話。
“……傳喚已送達。措辭見附。其中新經手憑據一語,未明所指。若本人依例配合,則本人簽名之憑據,將如何定性?望示。”
他把將如何定性這幾個字又看了一遍。
他知道這幾個字近乎哀求。這是一個一個不該問的問題,可他還是問了。
因為他需要有人告訴他那些簽名不會變成彆的東西。
他把信折好封進信封,接著喚了個跑腿的小修士,讓他連夜送去驛站。
回複比他預想的快。
驛站的回信很快就到了。
他解開結發現裡麵隻有一張紙條,紙條上隻有一行字。他認得這筆跡,是那位年輕主教的字。
“正常配合,什麼都冇有。不必擔心。”
讀完之後他站起來走到偏屋角落那隻鐵皮箱前。
他取下鑰匙開了鎖,箱蓋掀開從裡麵拿出一摞憑據副本。
他把這摞副本抱回桌上,又把那張紙條放在桌子左邊,最後把四十七張副本一摞放在桌子右邊。
他坐在中間看著這兩樣東西。
他明白了,上級說的什麼都冇有,說的是他這個簽了名的人不算數。
配合也好,不配合也罷。
上級早把話挑明了,隻是他一直冇聽懂。
他把手放在桌沿上,現在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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