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重生了,被捉現場
第1章,重生了,被捉現場(第4/5頁)
,過上舒坦日子。卻萬萬冇想到啊!熬著熬著最後熬成了李家的主要勞動力,田裡土裡事事都要她管。
這他娘的真是造化弄人欸,說出來都是淚!
李恒上麵有兩個姐姐,大姐叫李豔,21歲,是個早產兒,懷胎七個多月就生下來了,大家當時都以為養不活,冇想到出現了奇跡。
不過由於早產的緣故,其說話做事稍顯遲鈍,總比彆人慢一拍,去年嫁給了一個木匠,已經有了身孕。
二姐李蘭,她和大姐是兩個極致,人特彆機靈,但有點兒饞嘴,更是潑辣,李恒從小就活在她的恐懼當中。如今在衛校讀書。
至於自己,李恒情不自禁抬起左手,手臂上有個“c”型淡淡印記,這是初一時他用鉛筆刀生生割出來的。
c,不是張,不是李,不是趙,不是王,而是陳。代表著他對陳子矜昭然若揭、轟轟烈烈的愛。
往事像放電影一樣在腦海中一幀一幀掠過,最後凝聚成一張精致明晰的臉蛋來。
也不知道陳子矜隨父母去京城怎麼樣了?
習不習慣那裡?
但想著半年前暑假發生的事情,重生過來的李恒仍然十分愧疚,感覺很對不住她。
雖然他們是兩情相悅,但由於時代觀念的限製,這種畏之如虎的早戀註定是女生吃虧,風評也對女生更加不利。
“傷風敗俗”、“不害臊”“不自愛”、甚至“發騷”等這種不堪入耳的詞彙一度成為了李恒和陳子矜身上的標簽,被村裡那些好事者在背後編成故事流傳。至今已有不下20個版本。
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陳子矜一家人被在外做官、剛站穩腳跟的爺爺和爸爸接走了。
然後所有流言蜚語的攻擊點都集中在了落魄的李家,故事主角李恒理所當然地成了活靶子。
比如:
“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鏡子!”
“嗬!烏鴉上不了高枝,野雞兒攀不上鳳凰,他李家小子也配?”
各種汙言穢語真是應了那句老話:風光時有人陪,落魄時冇人理。
曾對李家笑臉相迎的一幫子人,如今往往是落井下石最狠毒的。
為此,李建國夫妻倆憂愁了很長一段時間,生怕家裡的獨苗苗攤上這樣的人生汙點以後開不到親,冇人願意嫁給他。
田潤娥倒是幻想過和陳家就此結為姻親。
但結果可想而知啊,她才將將試探著開口就被陳子矜母親冷個臉拒絕了。一點都不顧及曾經是好朋友的情誼。
事實再次證明,窮是可悲的。
打這以後,原本愛同鄰裡走動的田潤娥很少再串門,也不願意多和彆人說話。
因為此事,年少時期的李恒一度把這視為重大恥辱,抱怨上了陳家。
後來他想明白了,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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