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意識重構(17)規則
第17章意識重構(17)規則(第2/3頁)
-16層為內科住院區,17-18層為腫瘤住院區。巡護人員非必要不得跨區域巡護。
3、各科室夜間設置1名住院總醫師、1名值班醫生,各病區夜間設置2名夜班護士。所有巡護人員均需嚴格穿戴製服及工牌,並及時簽到。簽到表可在各樓層護士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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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病人及醫護人員外,住院部存在大量院外陪護人員。該類人員夜間不得隨意離開所在病房,不得進入其他病房。離開病房時需持陪護證,並按響普通呼叫鈴、由巡護人員全程陪同。
5、若巡護期間發現違背以上要求的異常情況,立刻前往最近的病房,按下呼救鈴,並喚醒附近的病人,直到住院總醫師來到現場。
6、一般情況下,病人不會離開病房。若你在走廊以外的區域遇到患者,立刻確定其目標。若其目標並非同層衛生間,立刻通知住院總醫師,並躲避至值班室、及時反鎖房門。期間無論發生什麼,都不要離開值班室,直到住院總醫師到達值班室。
7、本部不設兒童病房,不存在兒童患者。若你在本部發現未成年人,不要關註,那是你的幻覺。但若同時發現異常情況,你可以嘗試跟隨它。】
【蓉城人民醫院夜班護士工作守則
1、你的工作時間為20:00至6:00,請在20:10前完成簽到工作,並在5:50後簽離。若出現遲到、早退、漏簽等情況,立刻告知所在病區的住院總醫師,並儘快完成該病區的巡護工作。
2、你至少需要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確保所有病人情況穩定;至少每小時檢查一次二級護理患者;至少每半小時檢查一次一級護理患者。護理等級根據床頭卡顏色做區分,特級護理為紅色,一級護理為粉色,二級護理為藍色,三級護理為白色。你可以根據病人名單進行巡邏,病人名單在護士站獲取。
3、一般情況下,你可以獨自完成巡護工作。但如果生命監控設備發出警報,立刻前往值班室,和值班醫生結伴前往相應病房。警報信息可在護士臺及隨身手表處查看。
4、進入病房後,不得嬉笑,不得哭泣,需要展現出正常的精神麵貌。若病人及陪護人員出現類似異常狀態,立刻製止,並陪伴他們,直到他們恢複正常。期間需聯絡另一位夜班護士,完成接下來的巡護工作。
5、無論何時,值班醫生不得獨立進入病房。若你發現此類跡象,立刻通過手表通知住院總醫師,並進入病房同值班醫生一起進行巡護。在此期間,必須嚴格檢查病曆、醫囑及其他相關內容,確保信息及操作無誤。巡護結束後,立刻搜查值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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