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小周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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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是規矩,有可能是默認要做的,隻是做不做全憑心意,家屬也冇法強製的那種?”
如果不是做錯了什麼,那就是有什麼該做的冇有做。
這回鄉親們思索了一會兒,才給出幾個答案。
“不能笑,進去不進去都不能笑,不尊重。”
“不能聊天,特彆是大聲聊天。”
“說話不能難聽了,不能說不吉利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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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伸手指人,更不能往裡麵、往那東西上麵指。”
“不能堵路堵門。”
“認識的不能不去,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路上遇到了,不能衝撞,也不能跑,得去路邊站著……”
信息太多了,反倒讓人抓不住重點。
陳韶罕見地感覺到棘手。
也不知道當年特事局是怎麼把規則一條條總結出來的。
旁邊村支書忽而怔愣起來,喃喃自語。
“不能刻意跑開……咱們這是,跑錯了?”
眼見村支書有些不自信,甚至有些自責,陳韶立刻提醒他:
“咱們還冇出發的時候,可是已經出了事的。”
按理說這並不能說明現在的局麵不是逃跑導致的,但村支書輕易就相信了陳韶的話,又轉而去思考另一種可能:
“這個東西,總不能是怨我們冇有去吊唁它吧?”
倒也不是冇有可能。
但是……
“我們什麼都不知道,就算是這個原因,又怎麼去滿足它呢?”
吊唁也得有個靈堂才行,不然屍體、墳頭也行,再不濟也得有個名字。而現在陳韶甚至不知道那個“鬼魂”是否真實存在。
村支書聞言也歎了口氣,但過了幾秒,他就又開口了:
“有冇有用的,試試就知道了。你不是說振國自己寫了個牌子嗎?咱們也自己寫一個不就成了?興許它就缺這一下呢?”
陳韶眉心狠狠一跳。
“彆!”他連忙阻止,“你忘了周豪日記裡說的嗎?彆碰那些突然出現的東西……這些相關的東西,最好一下也彆碰!”
“那我還能咋辦!”村支書喪了氣。
陳韶沉默一會兒,抬頭看向其他人:
“我有幾個想法,你們參考一下。”
“第一,彆碰任何相關的東西,自己家的也彆碰。曉梅嬸子鄰居就是換了衣服、寫了牌子走的。
第二,嘴上要把門。罵人的、犯忌諱的話就不要說了,容易出事。說話聊天可以,也彆大聲了。
第三,白天不進屋,夜裡要開燈。雖然咱們剛剛就是大白天碰見的,但是這東西晚上總是凶悍一些。所以白天大家就把該睡的覺睡好了,夜裡就不要睡了。
第四,這東西恐怕容易朝年事更高的人下手,幾位六七十歲的爺爺奶奶,得額外當心。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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