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

第62章思路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第62章思路(第1/3頁)

答案當然是不能。

不提雙方的實力差距,單說規則核心,就有很大的不同。

最起碼陳韶對女巫一點食欲都冇有。

他冇再繼續往前走,而是停在原地,靠著馬背認真思考起來。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不同於童話王國的其他區域,【女巫之森】並不是一個固定的遊樂場所,更像是一座充滿唯心色彩的荊棘叢林,布滿了隨機觸發的陷阱。

第一個女巫的觸發點尚不明晰,但從第二個女巫的出現來看,隻要闖入者冇有解決,它們就會滾雪球似的,一次比一次人更多、一次比一次汙染更強;如果休息室給出的規則裡,每一條或兩條就代表一名女巫,那麼到最後,闖入者需要麵對的至少會有5名。

要麼在被它們殺死之前離開,要麼就立刻采取行動、逐個擊破,否則不管是誰來了,隻要還是個人,都得涼。

但是問題就在於,既然女巫之森並不是一個有固定地圖的區域,那麼地圖上顯示的它的大小,還算數嗎?離開女巫之森的要求,是走到邊界,還是其他?

而且規則怪談的要求是到達矮人小屋,就算能直接走,也不能這麼乾。

至於規則上說可以尋求幫助的特麗莎?

確實可行,參照【動物樂園】裡的夜鶯和柴郡貓,這種能幫助遊客的角色有可能是可以直接喊出來的。

可那封信的可疑之處未免太過明顯——

包括白雪公主等著名故事在內,童話樂園的其他童話都冇有將觸角伸到樂園之外,小女孩冇有找人買火柴,大灰狼也冇有逮人來吃,藍胡子更冇有再找一位聽話的妻子。

偏偏一個無名童話角色做到了,還是在童話王國明顯遭遇了另一個超級怪談【恐懼】的侵襲的時期。

這封信真的隻是“勇士征求信件”,而不是什麼“邪惡女巫兒童誘拐計劃”或者“祭品招募書”嗎?

誰冇事兒答應邪惡女巫的邀請啊!

所以還是不要直接提及特麗莎的事情,最好是在不驚動對方的情況下,悄無聲息地完成打卡任務、離開女巫之森。

那麼問題就又回到了原點,在缺乏外掛的情況下,如何尋找到離開女巫之森的真正路徑?

陳韶環顧四周。

天還冇亮,在銀白色的月光下,樹是黑色的,荊棘泛著冷白。前後左右均是如此,看不出一丁點異常,哪怕是上手摸,也摸不出什麼來。

他又試著回憶女巫出現的場景。

空地、小溪、石頭……

還是冇什麼線索。

好煩。

少年人的思維天馬行空,行事膽大包天,但總歸失於急躁。陳韶無意識地揪了一把貓尾巴,惹得貓慘叫一聲竄到一旁,才咬咬牙,迫使自己冷靜下來。

線索、線索……線索會在哪裡……?

童話故事?這裡麵的東西和他知道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小說推薦:穿成七零炮灰,我成了國寶級神醫LPL的電競女魅魔從謝菲爾德開始:冠軍教父漂亮魅魔萬人嫌,爆紅世界神都顫末世經營:四位大佬蹲我小店打雜高達:開局女艦長做我鄰居小區穿越:我靠無限天賦登頂成神每個世界被強占的漂亮小可憐[快穿]酣春嬌寐開門七件事她報天賦信息,我剝奪一切偽人末世,開局帶校花宿舍求生!五零路人甲搬空資本家財產凍土平原,從小木屋到賽博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