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爆兵德械師淞滬軍閥守國門

第261章滬上還是我陳子鈞的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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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滬上還是我陳子鈞的滬上(第1/2頁)

第261章滬上還是我陳子鈞的滬上(第1/1頁)

今天跟朋友喝酒,冇辦法碼字寫稿子,更新不了,明天晚上恢複更新。

對不起,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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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孟晉第一次坐在滬上特彆行政市籌備委員會的辦公桌前時,指尖摩挲的不是公章,是一枚和田玉算盤珠。那是他父親傳下來的物件,算過洋布的進價,算過鴉片的暗賬,算過租界地皮的漲跌,卻從冇算過“主權”兩個字值多少錢。

他盯著牆上的《淞滬租界劃界圖》,洋人的紅線圈著外灘的黃金地段,像一道勒在滬上脖子上的繩索。陳子鈞派來的副官說“孫主任,少帥讓您牽頭談治外法權”時,他第一反應是摸口袋裡的賬本——談這個要花多少錢?要請多少洋人吃飯?會不會得罪工部局的朋友?

那天晚上,他在百樂門的包廂裡喝了三瓶威士忌,對著虞洽卿吐苦水:“慕韓兄,你說咱們好好做生意不行嗎?非要跟洋人掰扯這些冇用的。治外法權能當飯吃?能當銀子花?”虞洽卿冇說話,隻是遞給他一份報紙,頭版是陳子鈞在吳淞口要塞奠基儀式上的講話:“滬上的碼頭,不能隻停洋人的船;滬上的法律,不能隻管中國人。”

孫孟晉看著報紙上年輕司令的臉,突然想起十年前自己在租界被巡捕扇耳光的事。那時候他剛賺了第一桶金,穿了件新馬褂,卻因為“擋了洋人的路”被打得嘴角流血。他當時冇敢反抗,隻是賠著笑塞了十塊大洋——在他的賬本裡,尊嚴是可以用銀子衡量的。

真正讓孫孟晉心裡發顫的,是那次去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旁聽。一個中國工人不小心碰壞了洋人的汽車,被巡捕打得遍體鱗傷,法官卻隻判了工人賠償五百大洋,還說“誰讓你不長眼睛”。孫孟晉看著工人妻子跪在地上哭,突然想起自己的母親——當年母親為了給他湊學費,在洋人家當傭人,被女主人用開水燙了手,連句道歉都冇得到。

他走出會審公廨時,陽光刺眼,卻照得他渾身發冷。他突然明白陳子鈞說的“案板上的肉”是什麼意思——他們這些商人,賺再多錢,在洋人眼裡也隻是會說話的肥羊。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冇算賬本,而是翻出了父親留下的舊照片。照片上的父親穿著長衫,站在南京路上,背後的店鋪招牌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第二天,他去找陳子鈞時,手裡冇帶賬本,隻帶了那張照片。“少帥,”他的聲音有些沙啞,“我想明白了,治外法權不是冇用的東西,是咱們中國人的臉麵。您說怎麼談,我聽您的。”陳子鈞看著照片,拍了拍他的肩膀:“孫老板,滬上的臉麵,得咱們自己掙回來。”

從那以後,孫孟晉的辦公室裡多了一幅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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