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妙契
第21章妙契(第6/6頁)
註1:為《詩經·周頌·小毖》,“集蓼”,集指遭遇,蓼指苦辛的蓼草,和為遭遇困境/苦難之意;章名“予又集於蓼”,意為我又陷入艱辛困苦的處境之中。
註2:原文為《紫菱洲歌》,隻改兩字,最後一句的“道侶”,原文為“手足”;
《紅樓夢》中,賈寶玉祭奠晴雯後,又驚聞迎春出嫁孫家,路過紫菱洲,見景物蕭瑟,遂做此歌。
第21章妙契(第6/6頁)
註1:為《詩經·周頌·小毖》,“集蓼”,集指遭遇,蓼指苦辛的蓼草,和為遭遇困境/苦難之意;章名“予又集於蓼”,意為我又陷入艱辛困苦的處境之中。
註2:原文為《紫菱洲歌》,隻改兩字,最後一句的“道侶”,原文為“手足”;
《紅樓夢》中,賈寶玉祭奠晴雯後,又驚聞迎春出嫁孫家,路過紫菱洲,見景物蕭瑟,遂做此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