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政法委不歡而散,鐘書記支持到底
第1042章政法委不歡而散,鐘書記支持到底(第3/10頁)
但眼神依舊冰冷,顯然對我的避重就輕並不滿意。他冷哼一聲,冇有接話,等著我的下文。
我話鋒一轉,語氣變得凝重而務實:
“至於呂振山的問題,”我的目光轉向李顯平,帶著不容置疑的坦誠,“這絕非簡單的乾部違紀問題。我們抓他,更不是意氣用事,或者所謂的‘私刑’!”
我微微停頓,加重了語氣:
“根據工作組進駐石油公司後深入調查發現,縣石油公司存在極其嚴重的係統性監守自盜問題!大量國家計劃內石油資源被非法盜竊、倒賣,形成巨大的‘油耗黑洞’,給縣裡造成巨額損失!初步核查,涉及金額巨大,性質極其惡劣!”
“而呂振山,”我的聲音提高了些,帶著斬釘截鐵的力度,“作為公司工會主席,不僅未能履行監督職責,反而深度參與其中!他實際掌控的石油餐館,涉嫌成為銷贓和套取現金的重要據點!這是有組織的經濟犯罪!”
我目光銳利地掃過李顯平,捕捉到他眼神深處一絲極快掠過的驚愕,繼續道:
“就在今天上午,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住所進行搜查,現場查獲巨額來源不明的現金、貴重物品以及關鍵存單證據!初步清點,僅現金就超過二十萬元!還有一張戶名為他人的十萬存單!這些鐵證,與其合法收入嚴重不符,現在呂振山用‘做生意’的借口搪塞!但是,顯平書記,這明顯已經超出了一個餐館的合法收入嘛。”
我身體微微前傾,目光如炬,緊緊鎖住李顯平:
“李書記!這已經不是簡單的違紀!這是赤裸裸的職務侵占!貪汙受賄!是嚴重的經濟犯罪!是觸犯刑律!對於這種明目張膽盜竊國家資源、損害國家利益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製措施,及時抓捕嫌疑人,固定關鍵證據,防止其串供、毀滅證據甚至外逃,既也是咱們政法部門的職責所在嘛!程序上,刑拘手續是完備的,咱們的同誌是搜查依法進行並有檢察院和反貪局的同誌現場見證,所有涉案的贓款贓物已詳細登記造冊!後續我們將第一時間完善材料,報請檢察院批捕!這,就是我們抓呂振山的理由和依據!”
在臨平縣擔任公安局長期間,我就學習了大量的專業法律,我一番話說得擲地有聲,條理清晰,將“監守自盜”、“巨額贓款”的鐵證拋了出來,徹底堵死了“違紀處理”、“程序不當”的指責,目的自然是將問題核心牢牢釘死在“嚴重經濟犯罪”的法律框架內!
辦公室內一時有些尷尬,隻有我鏗鏘有力的餘音在回蕩。氣勢,任何時候都不能輸了氣勢。
李顯平臉上的肌肉不易察覺地抽搐了一下,他顯然冇料到我們手裡握著如此重量級的“炸彈”,在事前,冇有任何人彙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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