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3章臧登峰道出原委,柳如紅吐出實情
第963章臧登峰道出原委,柳如紅吐出實情(第1/9頁)
當我滿懷期待地闡述完爭取電廠項目的想法後,聽到他那句輕飄飄的“研究研究”,心瞬間涼了半截。我明白,這簡單的四個字背後,藏著他內心的猶豫和不太樂意。
修建電廠,絕非易事。這應當是基礎設施建設中難度最高、工程最雜的項目之一,需要先精心完成地下初步可研性報告和可行性報告。這兩份報告,是整個項目的基石,每一個數據、每一個分析都必須精準無誤。之後,還得跨越重重關卡,獲得計委、環保、國土等多部門的專項批複。這些批複,是項目前行的通行證,缺一不可。最後,再懷揣著所有資料,向省級部門進行申報。按照正常流程,這一係列操作下來,通常需要3到5年的漫長時光。
在這個過程中,表麵上看,項目最終落在哪裡,是由國家宏觀層麵決定。但實際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協調能力起著關鍵作用,就像一雙無形的手,在暗中推動著項目的走向。行政協調能力強的地區,憑借著出色的溝通與周旋,往往能將項目收入囊中;而能力弱的地區,隻能眼巴巴地看著彆人收獲成果,自己卻隻能分得一點微薄的利益。畢竟,從不同角度看,無論把電廠建在哪裡,都能找到看似充足的理由。所以,在實施立項之前,爭取立項成了前期最重要的工作。隻有獲得上級部門的支持,才有可能在這場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爭取到電廠項目。這和爭取水庫、鐵路、公路項目一樣,資源有限,若不主動去協調、去溝通、去爭取,就隻能與發展機遇失之交臂。而東洪的李泰峰,和張叔相比,就差在了爭取上。
看著臧登峰副市長那副拒人於千裡之外的樣子,我在心中暗自思索。我清楚,他並非對我個人有意見,而是作為副市長,這個名額分配的權力,絕對不是誰輕易打個招呼或者說幾句好話就能改變的,重大項目絕非兒戲。而理由不充分嗎,作為領導拒絕的理由俯拾皆是。
臧登峰副市長看我態度誠懇,繼續道“朝陽啊,你也是一把手,手上也是有分配權和決定權的,市委市政府這次把電廠的工作全權委托給我,我就要負起責任啊,需要全盤考慮電廠的選址,既要保證能源供應的便利,又要兼顧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還要評估項目的經濟適用性,確保投入能帶來相應的回報;更要考慮項目對周邊電網的影響,保障電力係統的穩定運行。”說完之後,登峰副市長這才又端起杯子,喝了口茶之後,忙道:“我就不安排給你倒水了,一會我馬上要走。”
我知道,登峰副市長說的這些理由,隨便哪一個都能成為拒絕平安縣建設電廠。
然而,我是和友福,文靜一起到上海跑過項目的,那種滋味比現在難受多了,事關大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