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縣長是時候解決了
第688章縣長是時候解決了(第5/7頁)
說道:“泰峰同誌,過分了。鹽堿地產出的糧食能有多少?能達到1000斤嗎?群眾辛辛苦苦乾一年,到最後一算賬,搭上了勞力不說,到最後算下來還要賠錢,那麼以後誰還願意種地?”
說完之後,他環顧四周,看了看大家的表情,繼續說道:“30%,我看和封建時期地主收佃戶的地租差不了多少吧。今天在大堤上遇到的那個群眾,我看他冇有完全說實話,或者說他個人是有覺悟的。30%的比例,換誰誰都不願意交。群眾嘴上不說,但我們應該明白,這是什麼?這是一種剝削。我還是那句話,東洪縣有多大的鍋就下多少米,不能寅吃卯糧,不能突破國家關於農業稅的任何比例。泰峰同誌,咱們的群眾付出已經夠多了,他們不發聲並不代表冇有意見。等到他們真正發出聲音的時候,這個聲音你們東洪縣委,甚至東原市委、市政府都是無法承受的。明白我的意思吧?”
李泰峰作為老資曆的縣委書記,聽到唐瑞林略帶批評的語氣,倒仍然氣定神閒,畢竟自己也是副廳級的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了,算起來和唐瑞林平級。李泰峰說道:“唐市長啊,您說得對,我都認可,應該對您的批評照單全收,按說啊不該解釋什麼。但是,我還是要彙報個情況。東洪乃至全省很多縣,涉及重大工程的時候,都是搞群眾自願捐款。但咱們平心而論,又有多少乾部群眾是真的自願捐款呢?這樣捐款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標準不一,有關係、有能力的反而不交,到最後吃虧的還是普通群眾。灘區的鹽堿地不屬於任何一個個人,而是屬於我們東洪縣政府。我們東洪縣專門成立了一家黃河灘區土地管理場,統一價格對外承包灘區的土地。原本這塊地我們也可以組織一家企業自己種,這樣收成也可以全部歸縣裡所有。但我們想著把土地租給群眾,讓種地的群眾能多增加一份收入嘛。土地自願承包,隻要承包了,就履行30%這個稅率,也算是公平交易嘛。事實上,對於灘區的土地,那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的縣拿土地發展工業,我們縣發展工業冇有優勢,相當於拿土地發展農業嘛。”
唐瑞林聽完之後,也覺得李泰峰說得似乎有些道理。確實,自己當副市長時,每年都要搞幾次捐款,重大的水利工程、重大的交通工程市領導都要帶頭捐款,雖然每次都說自願,但實際上,市政府都會出一個標準,廳級是多少,副廳級多少,直至下麵的國企普通職工都有相應標準。達不到最低標準,完不成最低任務,黨政領導必然是要拿話來說的。
唐瑞林說道:“泰峰同誌,你的這個解釋有一定道理,但我並不完全認可。既然是縣裡的土地,為什麼不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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