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秦大海要市紀委調查
第644章秦大海要市紀委調查(第6/7頁)
,並主動退回所有費用。之後,我們市紀委按程序開除他的黨籍和公職。履行完這些程序後,由臨平縣公安局、檢察院進入司法程序。在自首情節認定上,張書記,您看……”
張慶合心裡明白,不能把人逼得太緊。他從內心來講,也冇打算非得把誰弄進監獄,隻要把原本該屬於臨平縣人民群眾的錢退回來,就不打算追究任何人的責任。雖然他知道在自首情節的認定上肯定有瑕疵,但從實際情況看,認定林華南為自首情節,很有可能保住他的命,不判死刑。但坦白說,隻要林華南把錢退回來,到底是槍斃還是死緩,對臨平縣的整體影響不大。不過,認定自首絕對不能由縣委和公安局來定,而應該是市紀委。
張慶合說道:“華西書記,現在看來,認定為自首實際上存在很大風險。第一,認定自首與否並不是縣委說了算,而是由公安機關來認定。但從事實上看,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林華南參與分贓的線索,如果強行認定自首,公安機關和辦案的同誌都要承擔很大風險。您知道的,我們公安局李局長,那是鄧書記家的女婿。第二,華西書記,這件事如果冇做實,倒也無所謂,但一旦坐實,您想過冇有?這個影響是不可控的。上級各級機關肯定會關註這個案子,一旦知道您違規將這個案子定性為自首情節,恐怕會對您產生影響。華西書記,我給您個建議,這件事就算要算作自首,在公安機關這一塊是行不通的,您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林華東看了一眼兩人,心裡暗自佩服起自己的媳婦來,這不是違規算做自首嘛,如果自己還是政法委書記,華西必定是要求自己這麼做。這麼大的案子作假,一旦事情敗露,自己這個拍板的政法委書記必定受到牽連。不過這張慶合也是聰明人,根本不接招。
林華西立刻明白了張慶合的意思,這件事確實需要縣委和公安機關來承擔風險,鄧牧為書記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女婿承擔這樣的風險,畢竟鄧家自己惹不起。心裡暗道:華南到市紀委自首,隻要將華南自首的時間放在公安機關突破華北的時間之前,這個自首才有效。但整個自首的風險,必將由市紀委來承擔,也就是由自己這個紀委書記來承擔。是啊,自己都不願意承擔,其讓人怎麼會為自家兄弟承擔責任那!
林華東擔任過多年的政法委書記,雖然冇辦過侵吞、私分、變賣國有資產案,但也知道案件定性至關重要。他主動提醒道:“華西啊,昨天晚上你們走了之後,我一直在想一件事,那就是華南和華北與秦大海之間,他們到底是合作關係,還是行賄與受賄的關係,這一點要搞清楚啊。如果搞不清楚,那麼在刑事判決的時候,結果會有天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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