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法律問題要法律途徑解決
第116章法律問題要法律途徑解決(第5/8頁)
用社的資金安全,還要維護鄉黨委政府的利益。既要又要還要,麵麵俱到。
會議的背景顧誌遠和向建民都做了介紹,二勝說了自己的困境,江主任說了自己的難處,隻要我一點頭,同意擔保,這事也就成了。
我一邊聽一邊喝水,不是不相信磚廠不掙錢,而是擔心磚廠在二勝手裡掙不了錢。看大家都已經將目光看向了我,如果再不表態,多少也就失去了權威。
我放下茶杯,道:我的意見有三點,第一,鄉裡出麵由安平磚窯廠擔保,信用社發放貸款,顧副鄉長協助江主任去縣信用社彙報,向副鄉長負責落實擔保事宜。第二,李舉人莊磚窯廠由安平磚窯廠代建代管代為經營,這期間接受企管站和群眾代表監督,等到還完貸款之後,將所有權益交還給李二勝。這個要簽署協議,相關工作由向副鄉長負責。第三,在代管李舉人莊建設、經營期,安平磚窯廠所派人員的人員工資由安平磚窯廠繼續承擔,並負責教會咱群眾燒磚、賣磚所有工作。獲取經營效益後,償還銀行貸款與股東之間的分配比例,由你們繼續開會商定,大家看有冇有意見。
大家有的思考,有的舉目張望,向建民道:“李鄉長這個方案,目前來看是風險最為可控,各方利益都能得到保障”。
江主任道:“這個方案我看可行,屬於抱雞下蛋,我看縣社能通過評估”。
其他幾位群眾代表也紛紛道:“要是鄉裡出麵建窯廠,那我們信心就更足了”。
我看大家並無意見,就說道:“那具體細節你們再商量,我一會還有會,商量好的結果,顧副鄉長,你來牽頭形成報告,咱們也上黨政聯席會討論”。說完,我就起了身,向建民乾過工業園區的辦公室主任,忙給我端了杯子,將我送到了辦公室。我本想著拒絕,但還是覺得有時候不能太過隨和,也就冇有拒絕。
辦公室裡剛剛坐下,想著有無可能在明年開春,將高粱紅酒廠徹底地改造,思緒就被打斷。
李鄉長,方便不?
芳芳,這麼客氣乾啥!
芳芳道:“那我可不客氣了,朝陽,你勸勸你二哥,你二哥非得說等到建好房才考慮結婚的事,我說拆了爺爺奶奶的老屋,你二哥說現在二叔二嬸都不在,冇人商量,這老屋冇法拆。你說這事咋整,我們可都快三十了。”
這事我回去給二哥再商量下,實在不行,讓村裡看能不能再找塊地。
芳芳道就是嘛,非得在老屋上重新建設啊,我也覺得,可以重新再找個地方建。對了,說起二嬸,你二哥說,叔叔嬸子騎著自行車,帶著媒人去找向鳳的對象家鬨了幾次了,說是他們欺負人,把向波和向濤打了,還當眾找向鳳退婚。
啥時候的事,我爹我娘去找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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