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篇·訟師卷:律師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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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篇·訟師卷:律師不是人
第一章活閻王魏無病
清光緒二十四年,戊戌變法那一年。上海公共租界。
這是個光怪陸離的地方。洋人的煤氣燈把夜空照得如同白晝,電車的鈴聲叮當作當響,黃包車夫在柏油馬路上狂奔。這裡是中國最文明的地方,也是最野蠻的地方。
在四馬路(今福州路)的一棟三層洋房裡,住著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魏無病。
魏無病不是郎中,是律師。
但他這律師,有個綽號,叫“活閻王”。
在上海灘的十裡洋場,誰不怕死?青幫大亨黃金榮怕,法租界的領事怕,就連那些腰纏萬貫的買辦也怕。因為他們都知道,一旦惹上官司,隻要魏無病站在對麵,那你基本上就已經把命交給閻王爺了。
魏無病長得不像人,倒像一隻成了精的禿鷲。
他瘦得皮包骨頭,眼眶深陷,鼻梁像一把刀,嘴唇薄得像兩張紙。他永遠穿著一身黑得發亮的西裝,扣子扣到最上麵一顆,手裡拿著一根烏木手杖,走路冇有聲音。
他收費極高。出庭一次,五千大洋。這錢,夠普通人家吃三代。
但他有個規矩:隻接贏的官司,不接輸的官司。
怎麼判斷輸贏?魏無病隻看卷宗,不看當事人。他隻要把卷宗拿在手裡,聞一聞,翻一翻,就能知道這官司能不能贏。如果能贏,他收錢辦事;如果不能贏,哪怕你跪下來磕頭,他也懶得看你一眼。
這年秋天,魏無病接了他人生中最棘手的一樁案子。
原告是一個鄉下女人,叫阿翠。
阿翠的丈夫,是個在碼頭扛包的苦力,叫陳大。一個月前,陳大在英商怡和碼頭的倉庫裡乾活,被倒塌的貨箱砸死了。
按理說,這是工傷。怡和洋行應該賠錢。
但怡和洋行請的律師,就是魏無病。
魏無病給出的辯護詞極其簡單:“陳大之死,係因其私自解開安全繩索,違規操作,導致貨箱傾倒。洋行無責,不予賠償。”
證據確鑿:現場有照片,有工頭的證詞,還有陳大生前按的手印——那是他在入職時簽的“生死狀”。
阿翠是個寡婦,帶著個五歲的娃。她拿不出錢,也找不到人證。大家都勸她認命:“洋人的官司,咱們中國人打不贏的。”
但阿翠不信邪。她變賣了家裡唯一的破棉被,湊了二十個銅板,找到了魏無病的律師事務所。
魏無病看著這個衣衫襤褸的女人,像看一隻螞蟻。
“滾。”魏無病隻說了一個字。
阿翠冇滾。她跪在大理石地麵上,磕頭,額頭磕出了血。
“魏大律師,求求您,哪怕您讓我見見我的男人最後一麵也行啊。洋人說要把屍體扔到黃浦江裡去喂魚了。”
魏無病皺了皺眉。他最討厭眼淚,尤其是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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