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造祭
第1027章造祭(第1/3頁)
高殷走下高樓,站在祭臺前方,親自焚香,而後接過太廟令遞來的祭文,親口念誦,隨後將其呈入壇中焚燒,最後獻上太牢三牲以祭祀。
做完這一切後,高殷回到廟中,向社廟中的社稷二神行跪叩之禮,在神佛麵前,他也隻是一個謙卑的凡人,起身後冇有轉身,腿向後邁,就這麼退出社廟,接受百官們的恭賀禮拜,而後登上禦輦前往太廟。
《禮記·王製》曰:“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
古代禮製強調不敢自專,皇帝雖貴為天子,但出兵征戰事關宗廟社稷,必須向祖先稟告,表示此非一己之私,而是承奉祖先之命而行,也就是所謂的“受命於祖,示不自專”,否則私自動兵是不會被祝福的;
哪怕勝了,也會給臣下和後世做出一個很惡劣的表率,即便最後成功了,那也是自作主張,你現在不遵守道義進行祭祀,將來的後人也無須尊崇你,某種意義上也是踐行你的理念了。
因此在出征前,高殷要向社稷二神祭祀,宣告自己要出國動兵了,會對社稷有深刻的影響而請求他們認同,凱旋也同樣要告訴神明,自己完成了目標,讓國家更加強盛,在社廟進行的祭祀是宜祭,而太廟的祭祀則稱作造。
“造”意為“至”,造祭即“至祖先之廟而告祭”。
具體的流程和先前對社稷二神的情況差不多,隻不過對象從抽象的神明概念變成了先人,高殷對社稷二神冇有什麼話,但跪在高歡的牌位前,他卻惆悵了許多。
為了能讓高殷能向祖先展示,侍衛們將一件件器物被搬進廟中,而後緩緩退出,帶上了門。
四下無人,他終於可以說些真心話,這些隻能對死人訴說,而他不吐不快。
“雖然我好像冇見過您,但對您已經很熟悉了。不隻是那些家人間的,還有一些穿越了時空,來自後世的東西。”
高歡死去時,高殷才兩歲,滿打滿算三周歲,還不記事。
或許高歡抱過他,但對他的印象肯定隻是一個宗族裡一個普通的孩子,和他那其貌不揚的父親一樣,就連長相都看不出來,很可能被判斷為與父親一樣平平無奇,雖然是爺孫,但關係也就僅此而已。
他也永遠不會想到,他建立的基業恰恰就是這平平無奇的次子及其後嗣繼承的。
點燃一支香火,高殷畢恭畢敬地朝高歡的牌位行禮,沉默了一會兒,他緩緩開口。
“太皇太後……我很抱歉,但那是不得不做之事,就像您也要容忍她一樣。您生前貴為大丞相,實際是君王,但就算是君王,也不能隨心所欲的行事,您想必很清楚吧?”
高殷苦笑:“甚至就連行房這樣的事情,偶爾也做不得主。”
這是獨屬於他和高歡的羈絆,若高歡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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