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家父文宣帝

第377章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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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禁酒(第3/3頁)

了一些空間與人:“允許民間自家私釀,但僅供自家親朋飲用耳,若是贈送、私下售賣,便有擾亂官價、哄抬酒價之嫌,按差論罪。”

自己釀自己喝著冇事,私底下幾個朋友湊一起喝,朝廷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是送人禮物需要去買官方的酒,售賣就去找酒會,如果違犯被抓住了,那就隻能怪自己倒黴。

這一點也讓許多臣子放下心來,邢邵就鬆了口氣,下了朝,繼續奏樂繼續舞!

酒的釀造需要發酵,而酒曲是釀酒的必要原料,除了直接控製成品酒的銷售,還可以控製住酒曲。官府壟斷酒曲的銷售,以規定的價格賣給私釀者,這樣不僅控製住酒的價格,還能再獲取一筆厚利,因此才不禁絕人們私下釀酒。

其實還有一個創舉,隻是不便在朝堂上明言。

比如設立專營的酒店,天策府以及晉陽軍士采購的話給予優惠折扣,以低價拿酒,類似於免稅店,讓他們享受特權,從而更加支持自己。

這種話不好當眾說,因此高殷飲下,日後再慢慢實行,如今這個禁酒令已經足夠了,高殷也不打算禁絕特彆久。

“市設酒牌,以七日為限,前七日禁酒,則後七日開禁。若途中遇祭祀正日,則禁之;家中至高祖祭日,不得飲酒,違令者斬。”

掛出酒牌時,就代表今日可以飲酒。禁七日開七日,這樣既可以保證有一半時間在禁酒,又能刺激酒的消費。如果開酒的時間遇到了祭祀先帝和各方神靈的日子,那天就不能飲酒,算大家倒黴;如果家裡到爺爺的爺爺那輩的祭日還飲酒,那就是個酒比親大的不孝畜生,該下去接受教育。

“先試行一年,至明年今日,也就是乾明元年的臘月二十五,屆時看看成效如何,再根據情況修改規定。”

群臣也不能提出更妥帖的辦法了,隻覺得高殷雖然年紀小,但思慮已經比多年理政的官員還要成熟,於是口呼:“至尊聖明!”

這件事議論完畢,直至下一件,是對土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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