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家父文宣帝

第64章法經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第64章法經(第2/3頁)

齊,齊國在這方麵完勝周國,甚至能說完勝此前所有朝代,曆史上的北齊將篇目省並十二篇,同時與《刑名》、《法例》合為《名例律》一篇,冠於律首,進一步突出了法典總則的性質和地位。此後曆朝曆代,其法典的首篇均為《名例律》。

而高殷所作齊律之所以有十五篇,是因為十二篇的齊律仍有瑕疵。

齊律製成後,還有一些不能確定成法令的情況,高睿製定成《權令》二卷。

後來平秦王高歸彥謀反,但尷尬的事法律上冇有正式判他罪的條文,所以又製定了《彆條權格》,專為此種情況而設。

所以北齊一朝完整的律令,那就是十五篇。

北周在這方麵的改革,就不儘人意了,周國的《大律》在《北魏律》的基礎上擴充為二十五篇,條文比《北齊律》多了近六百條,隋書對《大律》的評價是“大略滋章,條流苛密,比之齊法,煩而不要”,唐人是懂捧一踩一的。

高洋打起精神強看,遇到不懂的直接發問,高殷一一解答,偶然瞥見高睿躍躍欲試的模樣,便也讓他靠前答話。

高睿大喜,眾臣聽著他慷慨陳詞,高洋還時不時問向下麵的臣子,無人能有異議,這場麵,倒真有了些明君賢臣同治江山的意思。

後世所謂的“十惡不赦”,就是十種為常赦所不原的重大犯罪,一反逆,二謀大逆,三叛,四降,五惡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義,十內亂,這十惡古已有之,都是直接危害封建統治的嚴重犯罪,符合統治者的專製需要,因此它與儒家倫理綱常禮教的相性非常好,兩者融會貫通,在製度層麵將儒家法律化。

將十惡在法律條文上規範化也是自北齊律始,這會進一步強化漢儒對齊國的影響力,所以它必然能得到漢族士人的支持,哪怕高殷隻是一個普通臣子,光是這份奏疏就足以進入齊國循吏傳,何況他是太子,身份的尊貴更增幅了他所獲取的影響力。

除了王晞,還有些許漢臣支持高演,可這時他們卻起了彆樣心思,覺得似乎支持太子也不錯。

因為高演的地位,一部分來源於皇弟關係,另一部分就是政務處理能力,原先的高殷無法成熟地處理政務,所以高洋才會讓高演負責一部分,不僅高洋本人的葬禮由高演住持,且高殷繼位後授任高演為太傅、錄尚書,朝中政事都由高演決斷。

如果高殷本人的政務能力強過高演,就不需要如此倚仗。

而政務無過於法,高殷這一手《齊律》,直接削砍掉了高演的一大政治意義,既自己不需要常山王叔輔佐,也能處理好國家政務,有這位王叔隻是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二者的分量不一樣。

這可是在政務方麵對高演本人進行的降維打擊。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小說推薦:抗戰:把父親捧成將星穿成古代農女,家無男丁我來撐我,狀元!詩仙!宰執天下!全市穿越,打造中華日不落潛伏後續親爹戰死五年歸來後,我隨母改嫁讓你當兵娶媳婦,你征服女帝?一戰:我成了白毛德皇的治國輪椅邊軍悍卒:被逐出家門後,我君臨天下!紅樓魚龍傳彆人穿四合院,我為啥上戰場亂世雄主,霸業起於草莽人在皇城司,娘子全是純獄係!送公主和親,你隨身攜帶軍火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