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利劍
第38章利劍(第2/3頁)
僅能為世人表率,而且能強化君主的權威,實在是利國利民的大事。”
高洋聽罷,細細思索片刻。
“你如此說,心裡一定有腹案了?”
高殷點頭:“正是。帝王所用的權力,無非獎賞與懲罰,使用它們的要點就在於情理。然而情理有時有進有退,事件有時是非難辨,或許今日這案合該如此判,十年之後有了新證據,卻又將其完全推翻。而獎賞可以追回,懲罰卻不能複原,孩兒認為以後遇上應該獎賞或懲罰的情況時,施行獎賞不能確定時從重,懲罰不能確定時從輕的原則,且保留當事人和親屬在事後永遠追溯的權力,讓他們始終可以申辯。”
“在這個基礎上,設立明晰準確的法令,簡明扼要的科條,再命令官宦人家的子弟必須研習,作為當官之基礎。凡是能提出法令的漏洞,以及能給出解決方案的,無論是誰,都派官員去研究,再上報給宰輔和父皇判斷是否合理,給予適當的賞賜,這樣,我大齊的律令將深入人心,世人也知我大齊治國法中有理,理中有情,何愁不得天下人望?”
高洋默然。某種意義上,這個孩子比自己更懂得如何治理國家,雖然現在隻是嘴上空談,但確實地說中了要點。
國家隻是一個概念,當所有人都承認的時候,“齊國”就存在,而當所有人都不承認了,“魏國”也就不存在了。
而嚴格執行的法律,是最能讓人感受到國家切實存在的體驗,也是最能展現帝王威嚴的途徑。
但能否嚴格按照這個美好的構圖走下去,高洋非常懷疑,人總是有惰性的,他自己在這一點上格外有說服力,齊國的官員們僅僅隻需要一半他的懶惰和私欲,那這個法律執行的力度就會大打折扣,甚至反過來,變成上下欺瞞的工具。
“當然,孩兒不相信官員們都會如此努力儘心,朝廷中尚有禦史臺,民間豈可冇有?應當設立更隱秘的監察部門,嚴密監視官員們的執法。有些官員秉持無訟是求、恕讓為先的觀念,又或者沽名釣譽,為了得一個吏治清明的名聲,故意壓製民訟,亦或者粗糙斷案,讓民人不敢告官。”
“因此,孩兒認為當設立一個特察部門,專門去各地探訪,收買當地士人民子,查探官吏執法實情……”
高洋眼前一亮,這可是一個控製臣民的好手段,雖然這麼做會被臣子罵,但能幫助他握緊權力就行,而且他現在做什麼不會被臣子罵?罵得還少嗎?!
以往也不是冇有特使,但那些都是皇帝的近侍或者朝廷的臣子,本身就在官員的圈子內,事情不可能做絕。他們不至於欺瞞皇帝,但多半也會指點當地官員,等他們改變或者遮掩之後再向皇帝報告,讓皇帝得到一個虛假的情況。
高洋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