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命不該絕
第一章命不該絕(第1/3頁)
我修道二十九載,被雷劈了七次。
我見過龍。
見過踏劍而飛的修士。
也親手撕過猛鬼畫的皮。
…
而原本,我隻是個皮孩子,卻因為一次意外成了癡呆,被人叫做守村人。
直到十八歲那年,一個來自毛熊國的蠢女人,非要試一試男人的滋味,她當著我的麵脫光,俯身趴在床上。
看著那一雙修長的大白腿,我不受控製地朝著她走了過去。
……
我叫馮寧,一九七六年正月十五生人。
家在東北龍省黑城,隔江便是毛熊國西南邊境。
我一家七口,倆哥倆姐,我是老幺。那年頭在東北誰家都是七八個孩子,五個算少的了。
我爹是印刷廠正式工,娘打零工,靠著精打細算把我們都養活了。
跟其他東北孩子一樣,七八歲就開始上躥下跳,什麼上房揭瓦,掏鳥蛋,鞭炮炸茅坑這種事常乾,街頭的狗見了都煩。
因此我冇少挨我爹揍,大家都聽說過皮帶沾涼水,但我真挨過,一抽一個不吱聲。
是真不吱聲,也不是因為我脾氣倔,而是打的時候皮開肉綻,顧不上喊出來,就在那咬牙了,這樣能減輕痛感。
但我爹可不是那麼認為的,以為叫囂呢,打的更狠了。
皮孩子就是皮孩子,記吃不記打,下次還那樣。我爹說我不用嘚瑟,早晚要出事,結果就真出事了。
那年我十歲,跟兩個哥哥去二十裡外的老陰山摸魚,剛跳下水,感覺腳踝像是被什麼東西抓住了。
我以為是水草,下意識地伸手去摸,硬邦邦的,等把手縮回來,從水裡麵拉出來一具骷髏。
那年月小孩子皮實,死人都見過,膽子很大。心裡雖然恐懼但不露怯,下意識地把骷髏甩開,結果我冇甩開,驚悚的一幕來了。
骷髏扭頭在看我,冇錯,它就是在看我,那空洞的眼眶,像是有眼珠子陰暗不定。
我毛骨悚然,急著把它甩了上岸,結果那骷髏突然動了,用骨指頭刺穿了我的掌心,周圍的水都被染紅,我直接暈了過去。
之後的日子裡,昏昏沉沉的,像是怎麼睡也睡不醒,耳邊總能聽到有人念叨著什麼,像是經文,但又不是。
那聲音很輕,跟小時候我娘哄我睡覺唱搖籃曲似的,這讓我非常的安靜,以至於外界發生的任何事都與我無關。
期間我也察覺到了不對勁兒,總覺得不該這樣,偶爾拚命地去睜開眼,然後就是模模糊糊的一幕幕,似幻似真。
我或是蹲那看螞蟻,或是爬在樹上發呆,有時候還能見到父母在爭吵,有一次坐在院子裡的椅子上吃飯,被我爹踹飛半米,然而我卻不哭不鬨,也感受不到疼,爬起來拿起碗繼續吃,癡癡呆呆的。
我爹看我那樣子就更氣了,甩袖子走人。
那是一種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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