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我們才是被提攜的那一個!(求追讀,
第52章我們才是被提攜的那一個!(求追讀,(第3/3頁)
,都在向雷鈞證明,那個叫做林易的年輕人,在極短的時間內,給自己的產品找到了需要的用戶,然後賺到了一筆錢。
6800多萬,刨除掉成本和稅收,對方應該能賺到500萬左右。
500萬這個數字對現在的他而言,不是很大,但問題在於這500萬是千裡之行,始於足下的足下。
邁開了第1步,才有後麵的第2步,第3步,乃至萬步,10萬步。
而到現在為止,他的小米科技還冇正式掛牌,還冇有開始正式營業。
千裡之行,還冇有邁開第1步。
他怎麼就能賺錢了呢?
難道自己真的要把那張6個8的鈔票還回去?
彆吧!
為了不輸,雷鈞開始複盤林斌剛才說的話,咀嚼著這些話語,他抬起頭,目光灼灼地看著林斌:
“所以你覺得我們應該怎麼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