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總,太太讓您簽的是去父留子協議

第一卷第33章離婚後就不能再複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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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33章離婚後就不能再複婚了(第2/4頁)

份不錯,在盛家麵前,都做不得數了。

“反正也打算離婚,何必強這一口氣?”盛老夫人勸道。

說著。

老夫人招招手,張媽拿來一式兩份合同:“你受的委屈,奶奶會補償給你,簽了它,你離了婚也會有一筆資金保障生活開銷。”

聞舒視線落在那份協議上。

其中一條很醒目。

一旦離婚,再不進盛家,無論是二嫁、還是複婚、亦或者像是蘇稚瑤這種情況。

其實約等於是斷了她與盛徵州有可能複婚的可能?

聞舒有些想不明白盛老夫人的用意了。

既喜歡她。

又不允許她再跟盛徵州複婚?

與其說這是一份自願贈與的補償,不如說,是挾製她的籌碼。

“當然,如果你們決定不離婚的話,這協議就做不得數了,奶奶更希望你跟徵州能好好過日子的,你再考慮考慮?”老夫人仍舊惋惜。

“不考慮了。”聞舒回絕了老夫人的挽留。

婚姻千瘡百孔,她吃了七年的夾生飯,再也無法就著玻璃混著淚吞下去了。

老夫人目光一閃,最終歎息一聲。

“若一定要離,你二嫁其他人前不要漏了與徵州離婚的事,也不要對外泄露蘇稚瑤與晁揚的那段往事。”

聞舒冇作聲。

老夫人此舉。

保全盛家顏麵。

保全蘇稚瑤體麵。

保全兄友弟恭、家族和睦。

唯獨,犧牲了她一個。

作為盛家掌家主母,聞舒幾乎能夠理解老夫人的憂慮。

她翻了翻買斷金額。

五千萬。

謔,真闊。

聞舒盯著條款好一會兒,忽地抬頭看老夫人:“意思是,以後無論我發生什麼情況,都與盛家無關,是嗎?盛家不會乾涉我、不會承認我、楚河漢界絕不違反?”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一卷第33章離婚後就不能再複婚了(第2/2頁)

老夫人為難:“這也是為了你好,奶奶可以跟你保證,離婚後奶奶有辦法抹除你結過婚的信息,你也好不受負累地重新擇婿不是嗎?”

多為她考慮。

聞舒聽著倒是想笑。

深知盛家就是在避免她日後纏著盛家,又怕蘇稚瑤的事盛徵州不讓步,非要娶進門,隻好斷了她曾與盛徵州結過婚的過往。

然後再內部按下出獄後的盛晁揚。

也算抵消了一樁醜聞。

可……

她壓下了心中的波瀾。

如此一來。

就算到時候令儀曝光,盛家早就否認了與她的關係,那盛徵州就更與令儀無關,怎麼不算是給她多了一份不被搶走孩子的保障呢?

老夫人一直想要她與盛徵州能生個孩子。

盛家格外在意每一個子嗣。

可這是他們要跟她撇清關係的。

聞舒突然就並不覺得窩火了。

幾乎能想到將來盛家知道令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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