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簽的是《勞動合同》?
第24章簽的是《勞動合同》?(第2/3頁)
專業,演技很是一般,長相又算不上太出挑,再加上她哥哥從中作梗,一直以來她都麵臨一個困境。
大的公司不想簽她,小的公司不敢簽她。
現在,郝運把這個offer擺在她麵前,她真的心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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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下心來,又仔細看了看合同,但越往後看越驚奇,因為這不是一份《經紀合同》,而真是一份《勞動合同》!
太業餘了吧!
這在整個娛樂圈裡都是蠍子粑粑獨一份兒。
《經紀合同》本質上是中介合同,藝人是委托人,委托娛樂公司幫他們尋找商業機會、洽談合同、提供宣傳,而藝人賺了錢,則需要給予公司分成。
《勞動合同》則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合同,從法律上看,具有人身隸屬性、經濟從屬性,是站在勞動者的角度,對用人單位進行了嚴格的限製。
因為藝人工作的特殊性,所以一般情況下,行業裡通行的做法是簽署《經紀合同》。
“郝總,您之前冇簽過藝人吧?”
“隻簽過一個。”
景湉歎了口氣,大概簽約的那個藝人,也是個新人吧。
“你是不是對合同有疑問?”郝運問她。
“是呀郝總!一般情況下,藝人簽署的都是經紀合同,勞動合同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對公司方有極大的限製,譬如高額的違約金,在勞動合同的框架下也是無法約定的。”
娛樂圈裡,很多公司為了拴住藝人,約定了高額的違約金。
這要是在勞動法的管理下,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為勞動者是弱勢群體,法律要保護弱勢群體。
所以很多娛樂公司就采用中介合同的方式,也就是經紀合同,去約定百萬千萬的違約金,中介合同的雙方是平等的,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弱勢群體”,他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壓榨藝人了。
郝運攤了攤手。
“我明白你想說的是什麼意思,隻不過我當老板當慣了,隻想招員工,不想招委托人。”
“不管什麼演員、模特,在我這裡都得簽署勞動合同。”
“我給你們開固定工資,而且績效規則也會寫的很清楚,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會根據實際收入,給你們相當於市場價的高額分成,不會比你們在經紀合同的模式下收入更低。”
景湉人傻了,一時說不出話。
這是什麼人傻錢多的土財主啊?
如果按照郝運說的這種模式,那對簽約藝人來說,確實很有利!
既擺脫了天價違約金的束縛,又能夠得到勞動法的保障,還有基本工資拿!
這簡直是夢中情司了!
當然了,從郝運的角度來講,他也不是單純不想給自己找委托人。
畢竟係統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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