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我們要撤訴
第211章我們要撤訴(第1/4頁)
直播間裡,主播的律師正在講解。
“除非日月倒轉,海枯石爛,否則,大山鎮政府一方鐵定敗訴.......”
下麵一片發言彈出:“我還以為這鎮長出馬,有什麼本事呢。”
“不過這個鎮長講的確實不錯,很能感動人。”
“就是感動人,又有什麼用?”
“那也不一定,你們還記得小販殺城管,判刑十八年的事吧?要是冇有那律師的精彩辯護,肯定要吃花生米了......”
主播律師插話道,“小販殺城管一案,那個律師的辯護,被稱為感動世界的十大辯護詞之一,不過這個律師,後來因為詐騙,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直播間裡一片唏噓。
主播律師道,“馬上宣讀審判結果,大山鎮必敗無疑......天哪,為什麼要撤訴!”
直播間裡頓時亂了起來。
“主播,主播,現在能撤訴嗎?”
“當然能,庭審後原告可以撤訴。在我國民事訴訟中,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請撤訴。一旦法院作出宣判,意味著訴訟程序已經終結,原告便無權再申請撤訴。”
而在法庭內,在宣布判決前,法務部長說要撤訴,猶如扔了一顆炸彈。
“什麼!”曾慶山大吃一驚,“你瘋了!”
“法官馬上就要宣判我們勝利!誰給你的權力,讓你撤訴!”
妲姬也是滿臉不可思議,“你有冇有搞錯,我們鐵定贏了,你竟然要撤訴?”
妲姬挺著巨大的凶器,惡狠狠地問道。
法庭裡所有人都一臉震驚地看著原告席。
陳光明也是一臉懵逼,這不科學呀,對方正順風順水,怎麼突然就要投降?
更何況,他還想借著這個案件的敗訴,再大張旗鼓地大搞一番呢。
法務部長舉起手機,“審判長,就在剛剛,海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東,發生了重大變化!”
“金石投資公司,收購了海城市商業銀行51%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已經絕對控股!”
在法律上,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份越多,他所享有的表決權也就越大。如果達到50%以上的股份,就成為控股股東,在公司的決策上擁有絕對話語權,一言九鼎。
“金石投資公司作為控股股東,決定免去曾慶山的行長職務,決定撤回對大山鎮政府及茅山金礦的起訴,決定取消與妲姬律師的合作!”
“董事會還通過決議,為體現出更大的社會責任,為海城市社會發展貢獻力量,三年之內,不向大山鎮政府和茅山金礦追索貸款!這筆貸款的處理,由海城市商業銀行與大山鎮政府協商處理!”
“董事會還決定,向大山鎮政府,向陳光明鎮長,向三位礦工代表,以及茅山金礦全體礦工,表示深深的歉意!”
“什麼!你在胡說什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