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交換
第133章交換(第2/5頁)
金礦發現新礦脈,他立刻意識到,這是和豐公子緩和關係的好機會!
隻要把茅山新金礦送到豐公子手裡,那以後自己的仕途,照樣一片光明。
因此丁一聽陳光明說,要準備動田大慶,他就想借此作為條件,打動陳光明,來換取茅山金礦。
可當他聽說,田大慶是田明新的堂弟,便知道此事冇那麼簡單,又猶豫起來。
確如劉一菲說的那樣,丁一之所以選擇田明新到人大當常務副主任,是為了讓田明新幫自己掐住明州官場最後一道權力。
在縣一級,乾部任命從來不是任何一個人說了算,而是各方勢力鬥爭妥協的結果。
在縣一級,乾部前端考察,大權把握在組織部手中。
組織部考察完畢後,便是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
常委會討論通過後,交由人大常委會任命。
而丁一,在常委會中處於劣勢,由於包存順一方的阻撓,丁一推薦的人經常在常委會上無法通過。
丁一幾次硬碰後,發現冇有什麼作用,後來田明新幫他出了主意,那就是利用丁一兼任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優勢,來拖延包存順一方官員的任命。
既然你在縣委常委會上擋我的人,那我就用人大的權力拖延你的任命!
不要小看人大,有些人說它是“橡皮圖章”,起不到什麼作用,隻是舉舉手,發發言而已,這是不對的。
根據【人大和地方政府組織法】,縣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副縣長的個彆任免;可以決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組成部門局長的任免。
此外,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也需要人大常委會任命。
田明新給丁一出了這個主意,丁一感覺田明新是個人才,便把他從宣傳部副部長調到人大,成為他的鐵杆,用來阻擋包存順方人員的任命。
現在陳光明要拿田明新的堂弟田大慶開刀,丁一琢磨了一番,覺得可以幫助陳光明,拿下田大慶,田大慶不過是一個村支書,拿下就拿下了。田明新那裡,再給他點其它補償就是。
但前提是,陳光明要交出茅山金礦,送給豐公子。
陳光明盯著丁一的神情,隻見丁一思忖半天,才緩緩放下茶杯,說道:
“田大慶隻是一個小小的村支書,竟然敢毆打領導乾部,這樣的村霸,必須嚴厲懲處。”
“更何況,他還開賭場、組織賣淫嫖娼,真是罪大惡極,罄竹難書!”
“這樣的惡霸,槍斃一百次也不為過!”
“光明同誌,你放心,我一定替黃明同誌主持公道!”
丁一說到這裡,將手中的茶杯重重頓在茶幾上,茶杯中的水都濺了出來。
聽到丁一如此憤慨,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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