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萬曆二年的禦前財政會議(中上)
第771章萬曆二年的禦前財政會議(中上)(第2/5頁)
。」
「日後,李閣老想要奏請設立法律學院」,有誌於成為檢察官的舉人和國子監畢業生,可選擇進入該校學習,接受專門培訓,畢業後可選任至地方擔任檢察官。」
好家夥,又是要設立學校,也難怪大理寺的預算這麼高,這是要辦學啊!
蘇澤開始問道最重要的問題,錢從哪裡來?
蘇澤問道:「經費如何?」
戴才遞上一份預算簡表:「檢察署設於大理寺,但檢察官派駐地方,薪俸由大理寺統一發放,地方協濟旅食。」
蘇澤點頭,經費就是權力,如果檢察官的經費都是地方提供,那檢察官難免要被地方裹挾控製,那就失去了檢法分離的本意了。
可這也等於給朝廷背上了沉重的負擔。
戴才說道:「初年需增員額約二百人,擬在京畿、南直隸、沿海開港城市,漕運樞紐城市,開征商稅的州縣實行,預算已列明。」
蘇澤看向表格。
數字不小,但尚在合理範圍,可這些累計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戴才補充道:「此舉並非削縣令之權,而是明晰權責。縣令仍是地方正官,裁決之權未變。」
「隻是查證之事,交由專業之人。如同四川輪船局,工匠專營造船,官員統籌全局。」
蘇澤看到這計劃如此詳實,又問道:「李閣老可曾試點?」
戴才點頭:「去年在順天府宛平縣試行了半年,由大理寺派吏員駐縣,專辦刑案。」
「據報,命案破獲速度較往年快了兩成,縣令稱案卷更清晰,審斷更省力。」
蘇澤沉吟。
這確是製度上的創新,他當然是非常支持的。
但他仍有疑慮:「那這些檢察官如何監督?」
戴才答道:「檢察吏員直屬大理寺,三年一輪調,且一縣不止一員,重大案件需二人共勘。」
「訴狀文書皆存檔,可隨時核查,若發現舞弊,依律嚴懲。」
「凡是檢察官所辦案件,卷宗都要謄抄一份送到大理寺備案,六科給事中和都察院禦史,都可以隨時查看案件卷宗,對檢察官進行審查。」
戴才看到蘇澤意動,他又說:「公訴人獨立查案,可避免地方乾預,證據確鑿,縣令亦難徇私。」
蘇澤又繼續問:「民事案件如何?」
戴才說:「民事仍歸縣衙,由戶房調解或判決,重大民事可請訟師,製度不變。」
「公訴隻針對刑事,避免職權過寬。」
蘇澤最後問:「內閣意見如何?」
戴才壓低聲音:「李閣老已稟明高首輔了,高首輔原則同意。」
「張閣老擔心經費,但認可製度之善,如今隻待財政會議通過預算,便可推行。」
蘇澤點頭,檢法分離確實是非常不錯的辦法,這可以大大減輕縣令在司法案件上的壓力,讓縣令更好地關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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