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改革雙刃劍
第671章改革雙刃劍(第1/5頁)
於慎行乘快船到吳縣,比朝廷派遣明察的禦史韓楫還要早到了。
他冇進縣衙,先去碼頭貨棧。
扮作收絲的客商,和幾個帳房、管事攀談。
帳房們起初謹慎,但是於慎行做報館記者的時候,和三教九流都打過交道,一番交談後,他又展示了自己「京師來的商人」的實力,很快熟絡起來。
「役銀?」一個老帳房擺手,「早不用咱操心了。縣裡定了新章程,工坊主替雇工繳。」
「工坊主肯繳?」
「肯。」另一人接口,「能抵商稅。東家算過,抵下來差不多,不虧。」
於慎行問:「抵多少?」
「三成。」老帳房壓低聲音,「但得是「正項商稅』,雜捐不算。縣衙有細則,坊主們人手一冊。」「雇工呢?工錢可被克扣?」
「那倒冇。吳縣工價明碼標價,東家壓價,人就跑。如今各廠都缺人手。」
「而且九江那邊也在挖人,待遇可好了,如果不是大部分人不願意背井離鄉,工錢說要再漲呢。」於慎行又去了兩家織坊,問了幾名雇工。
說法一致:役銀東家繳,自己省了事,工錢照舊。
他心下稍安,但想起蘇澤叮囑,又往縣衙戶房跑了一趟。
以「欲設工坊谘詢稅務」為名,見了戶房一名書辦。
書辦很熱情,搬出一本《吳縣役銀折征及商稅抵扣則例》。
於慎行翻開細看。
則例寫得很清楚:凡在吳縣開設工坊、雇傭長工者,須為雇工代繳「代役銀」。
代役銀數額按雇工人數、工種核定,每季繳納。
繳納後代役銀可抵扣該工坊當季「正項商稅」,抵扣上限為三成。
餘下七成商稅照常繳納。
則例後附有計算公式和案例。
書辦解釋:「這是蔡知縣定的。他說,雇工在坊做工,無農閒,再征役銀不合情理。但役是百姓對朝廷的責任,不能免。責任就轉到坊主頭上。」
「坊主繳銀,可抵稅,負擔不增。雇工免役,專心做工。縣衙役銀也能收齊。」
於慎行問:「那吳縣的商稅豈不是少了?」
書辦點頭:「是。抵掉的部分,不計入商稅正額。所以帳麵上看,商稅增長慢,但折役銀這塊漲得快。」
「但是知縣老爺說了,這少隻是暫時的,吳縣願意承擔的折役銀,這能吸引到更多的雇工來吳縣,如今我們蘇州府各縣的人,誰不知道吳縣的待遇好?」
「像是客商這樣來谘詢開工廠的絡繹不絕,隻要等到這些工廠建立起來了,商稅和折役銀都會增長。」於慎行實在冇想到,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到了吳縣竟然能執行成這樣?
也難怪戶部的帳目上,吳縣的商稅增長不及其他縣,原來是有了這等政策。
可是這政策能說錯嗎?
於慎行盤了一下,覺得這位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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