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入閣三約
第561章入閣三約(第1/5頁)
第561章入閣三約
李一元對著眾人說道:「其一曰:明體達用,本乎人情!」
「新律之基,必尊《唐律》之嚴謹,承《宋刑統》之精要,更須體察今世之變。凡民間田土、錢債、婚姻、繼承諸事,律條當如農夫耒耜,務求清晰可辨,使鄉野老嫗亦能知其大義。去繁苛晦澀之文,立通俗曉暢之規,務使法條之下,無不可解之冤」!」
「其二曰:崇商重契,利通天下!」
「今海內升平,商賈雲集,貨殖流通,遠邁漢唐。然現行律法於商事、契約、錢債、
票據之規,或付之闕如,或陳腐不堪,致使糾紛頻仍,阻滯經濟血脈。」
「新律當並《大明商律》,明定契約效力,保護合法商利,規範票號錢莊,嚴懲欺詐盤剝。使天下之財,循法而流;四方之貨,因律而暢!務使契約所至,即王法所護」!」
「其三曰:刑獄惟公,慎刑恤民!」
「刑者,國之重器,不可不慎!新律當嚴限刑訊,規範勘驗,細化證據采信之則。凡疑罪,當從無;凡重刑,必經三複奏。除謀逆等十惡重罪外,當大幅削減肉刑、酷刑,增贖銅、罰役、流放等替代之刑。更當厘清官民權責,嚴懲官吏濫用職權、羅織罪名、草管人命!務使囹圄之中,無枉死之囚;刑杖之下,少冤屈之魂」!」
李一元的聲音愈發激昂,字句鏗鏘,擲地有聲:「此三約,李某銘記於心!」
「自今日起,當焚膏繼晷,廣集群賢,遍采民意。凡有益於國計民生、合乎天理人情之良法善規,無論古法今例、華章夷俗,皆可斟酌損益,納入新律!一年之內,必當上呈《新律綱要》於禦前、內閣,恭候聖裁!」
李一元說話的時候,在場的眾人奮筆疾書,要將李一元的講話全部記錄下來。
等到李一元說完的時候,也不知道是誰發出了歡呼聲,在場眾人也跟著歡呼起來!
何心隱身邊,《新樂府報》主編何素心也滿臉的激動!
參加這個報業聯合會實在是太明智了!
這可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新任閣臣向報紙,不,是向全體大明官民,宣布自己的施政綱要!
甚至李一元在此,向全體國民立誓!詳細說明自己的施政計劃!
何心隱倒是不像自己弟子那麼興奮。
他看向了李一元身後,主持這次會議的蘇澤。
不用說,這肯定是蘇澤的主意。
何心隱乃是狂儒,就連曾經指導過自己的顏鈞都不放在眼裡,但是他對蘇澤還是有一絲敬意的。
蘇澤雖然冇有明確表示過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他的主張都契合民本派的要旨,何心隱相信這一次的入閣儀式,是有深刻意義的。
由宣誓向皇帝效忠的入閣禮儀,變成向全體國民立誓,這件事在日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