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律令製度
第548章律令製度(第4/5頁)
觀我朝,雖有《大明律》為綱,然時移世易,律文難周。遂以「例」濟其窮,然例出多門,解釋紛紜;吏胥操持,因緣為奸。」
「一案而十解,民無所措手足;例繁而弊深,國法威嚴漸墮。此非立法之失,實因修訂乏專、統合無主也!」
「今有一急,非專任大臣不可解!」
「統合法源之急。當效唐製,集《大明律》為根本,彙曆年成熟之判例、則例、詔敕,汰蕪存菁,厘定等級,纂修《大明會典·律令篇》及《隆慶格》,以為天下法式。禁地方擅引私例,杜胥吏舞文之弊。」
「臣伏惟請增置「司法專務大臣」一職,專責天下律令格式之修訂、解釋與頒行。」
緊接著,蘇澤掏出【手提式大明朝廷】,將這份奏疏塞進了係統。
一【模擬開始】
奏疏送達內閣。
內閣首輔高拱支持你的奏疏,讚同在內閣中增設司法專務大臣,統籌進行司法改革。
張居正也支持你的奏疏,認為需要正本清源,梳理國朝的司法體係。
諸大綬雖然支持司法改革,但是反對增設大臣。
刑部禮部本來是他的這個專務大臣的職責範圍,再增設專務大臣,等於將刑部從他的權力範圍剝離。
內閣意見分歧,奏疏送呈禦前。
但是內閣也有隱憂,律令製度還包含了對皇權的限製,相權日重,這份奏疏能不能通過,還要看隆慶皇帝的意思。
果不其然,隆慶皇帝留中了奏疏。
【模擬結束】
【剩餘威望:10400點】
【若要完全通過《請增補司法專務大臣疏》,需支付3000點威望值,是否支付?】
果不其然,這份奏疏在內閣幾乎都獲得了支持,就算是反對的諸大綬,也是反對分割他的權力,而不是這件事本身。
但是這份奏疏,也引起了隆慶皇帝的忌憚。
隆慶皇帝隻是病了,他的思維是正常的。
太祖朱元璋一再強調立法師事於唐,但《大明令》《大明律》及此後的明朝法律文件,如《諸司職掌》《問刑條例》《皇明條法事類纂》《大明會典》及各單行條例等,為何皆采用肇始於元朝的六部分類編纂體例,而非恢複唐朝法律體係的編纂體例?
原因自然也簡單,這是為了君主集權的需要。
朱元璋的理想體係,六部直接對接皇帝,用後世的話說,就是扁平化垂直管理,所有的事務都要交給皇帝來裁決。
隻可惜,除了朱元璋之外,後任的皇帝,都遠不如他勤政。
就是成祖朱棣,也更喜歡軍務,而不是處理那些繁瑣的政務。
於是有了內閣。
當然,後世皇帝也留了心眼,內閣有權無名。
隆慶皇帝已經給了內閣很多權力了,如果按照蘇澤奏疏所奏,那以後修訂大明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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