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兩疏同上
第269章兩疏同上(第3/5頁)
蘇澤愣了一下,他立刻明白這是李一元開價了。
自從蘇澤改組錦衣衛鎮撫司,在鎮撫司下設立民案司,專門負責民事案件後,京師的環境確實好了很多。
民案司都是經濟案件,不用抓捕用刑,所以有關金錢的案件,商人百姓都樂意去民案司打官司。
這其中自然也有不公正的事情發生,但是還是那句話,好歹不會因為打官司家破人亡了。
但是這項改革,自然影響了順天府的利益。
對於刀筆吏來說,審案就是他們的權力來源,如果都不打官司了,他們哪裡來的好處?
治安和重刑案件,素來都是燙手的山芋。
這些案件操作難度大,責任也大,冤案翻供後也要被牽連追究。
如果遇到一些無頭案件,還要限期破案,勞心勞累不說,還要被上級訓斥。
民事案件就好多了,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
不甘心坐以待斃的順天府刀筆吏,於是想到了新的辦法。
他們也拿起了法律武器。
刑民分離,說起來很容易,但實際上區分刑民就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
比如詐騙這類的案件,到底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如果詐騙算是民事案件,那搶劫呢?
就算是法學家,這個問題也能辯論上三天都辯論不出結果來。
再比如,一起案件中涉及到民事又涉及到刑事,這案件要怎麼處理?
順天府開始向鎮撫司民案司“搶”案子,這也導致了京師司法混亂。
等到李一元講完了自己的難題,蘇澤思考了一下說道:
“少司寇,這樣如何,在刑部下設專司,負責勘驗爭議案件到底由民案司還是順天府處理。”
“若遇到大案要案,再由刑部牽頭,會同民案司和順天府會審,如何?”
李一元滿意的點頭,顯然這就是他想要的。
新的權力意味著新的位置,李一元手裡多了籌碼,還擁有了介入京畿司法的抓手,成為民案司和順天府之上的仲裁部門。
這顯然是大大加強了刑部的權力。
這所謂的“仲裁”,也不僅僅是拉偏架這麼簡單。
這也就意味著,刑部擁有了介入京畿地區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抓手。
不過這同樣也是蘇澤想要的,刑民分離後,也確實需要這樣一個仲裁機構來裁決糾紛。
說白了,作為刑部侍郎的李一元,他需要的就是擴張刑部的權利,給自己的屬下更多的職位和權力,那屬下自然也會推著他往上走。
無論是楊思忠還是李一元,他們也都看到了這個變革時代中的機遇。
隨著時代發展出來的更多治理問題,必然也會誕生更多的權力真空。
原本冇有商稅,現在有了商稅征收的部門,自然有了征收商稅的權力。
原本冇有刑民之分,現在了刑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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