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請廢匠灶樂諸籍疏》
第177章《請廢匠灶樂諸籍疏》(第1/5頁)
《請廢匠灶樂諸籍疏》!
看到這個奏疏的名字,暫代通政使的楊思忠就是麻煩到了。
戶籍製度,是太祖欽定的根本製度,蘇澤這份奏疏,又恰恰在靈濟宮大會期間,必然會引起朝野議論。
“臣查太祖立國之初,分民諸籍,本為專司其業以固國本。”
“然立國以降,匠戶苦於官役盤剝,灶戶困於鹽課苛重,樂戶更世守賤業不得脫籍。此等世襲禁錮,實違“四民皆本“之聖訓。伏乞儘除匠、灶、樂諸籍,許其等同民戶自擇生計,則萬民仰沐聖德。”
“舊製按籍征役,工匠歲輸三月官作,灶戶歲煎鹽六千斤,民多棄業逃亡。”
“將匠役、鹽課、樂籍徭役折算白銀征收。如匠戶歲納匠班銀二兩,灶戶依鹽產量折銀,樂籍除賤役改納丁銀。如此官得雇役專司,民免破家之虞,誠公私兩便之策。”
“伏望陛下念太祖立法本意在於安民,非欲錮民於水火。”
“諸籍歸於民籍,歲可贈課銀百萬,解逃移者數十萬,則士農工商各得其所。”
看完之後,楊思忠也承認,蘇澤的奏疏是寫的極好的。
其實諸籍的製度,大明早就已經意識到了,而蘇澤提出的納班折銀,其實在匠籍中早已經是潛規則了。
大明匠籍製度開始和樂籍一樣嚴格,工匠也需要住在城內專門的地方,每年要給官府服三個月的勞役。
但是由於工匠畢竟掌握了技術,社會地位要比樂戶高,在不斷的鬥爭中,正德皇帝允許工匠“納班代役”,也就是出錢請人代去官府的工坊服役。
等到隆慶年,納班代役已經逐漸成為直接交銀免役。
而在蕪湖、福州這些工礦發達的地區,官辦工坊需要再花錢雇傭工匠。
還出現了官民合辦的工坊,以及蕪湖萬家這樣的工坊主世家。
蘇澤的奏疏隻是在這個基礎上,提議將樂籍和灶籍也囊括進來,將這些戶籍和民籍合並,也用納班折銀對他們征稅,但是取消官府強製勞役。
樂籍就是樂戶,人口不多,阻力其實也不大。
但是棘手的是灶籍。
灶籍,就是鹽戶,主要分布於兩淮、長蘆等鹽場地區,貧困率高。
灶籍負責給朝廷製鹽,而鹽課又是大明財政的重要部分。
從明代中期開始,鹽政就出現問題,各鹽所積極性不高,鹽產量大減。
時至今日,各鹽所的產量已經不足明初的二分之一,灶籍逃亡嚴重,已經到了威脅鹽政運轉的地步了。
這時候蘇澤還提議解除灶籍的限製,允許灶戶回歸民籍,這必然會引起很多鹽政官員的反對。
至於奏疏中順口提到的醫籍、陰陽籍,前者是醫生,後者是陰陽生,這些本身地位就是高於百姓的世襲職位,戶籍禁錮早已經名存實亡,廢除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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